驛城區舊城改造公告
摘要: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政府關于交通路與風光路交叉口西北側區域舊城改造項目范圍內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驛政征〔2017〕56號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政府關于交通路與風光路交叉口西北側區域舊城改造項目范圍內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
驛政征〔2017〕56號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駐馬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駐政辦[2013]72號)、《駐馬店市中心城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辦法(試行)》(駐政〔2014]100號)的相關規定經市政府批準,驛城區人民政府決定對交通路與風光路交叉口西北側區域舊城改造項目規劃紅線范圍內的房屋實施征收。現將征收決定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項目名稱:交通路與風光路交叉口西北側區域舊城改造項目
二、征收范圍:該項目東至風光路,西至樂山大道,南至交通路,北至盛宇花園、夏前路一巷,項目占地面積約59.8畝(具體位置和面積以控規為準),涉及居民457戶,征收各類房屋面積約7萬平方米。
三、征收補償方案:(已公示)
四、啟征日期:自房屋征收決定公告發布之日起
五、征收部門:驛城區房屋征收辦公室
六、征收實施單位:驛城區新華街道辦事處
七、征收現場辦公地點及聯系方式:
地址:交通路與風光路交叉口西北50米路北
聯系人:李濤 0396-3258177
燕留記 15239604066
八、監督舉報電話:
2962171(市房屋征收辦公室)
2195262(區房屋征收辦公室
本征收范圍內的行政相對人如對房屋征收決定有異議的,可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之內向駐馬店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向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日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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