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農辦主任韓俊:農村宅基地改革不是讓城里人下鄉買房
摘要: 新華社北京2月5日電(記者董峻、胡璐)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韓俊5日對此表
新華社北京2月5日電(記者董峻、胡璐)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韓俊5日對此表示,這項改革必須守住底線,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并不是讓城里人下鄉去買房置地。
韓俊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每年有大量農民離開農村、離開土地,農村出現大量農房、宅基地常年閑置。武漢市的一項調查顯示,到2016年底,在全市1902個行政村的73萬套農村房屋中,長期空閑的占15.8%。
“大量農房和宅基地閑置、任其破敗,是很大的浪費,而利用起來就是一筆很大的財富。”韓俊說。
文件提出,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韓俊解釋說,這是借鑒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辦法,在總結有關試點縣市探索經驗的基礎上提出的一項改革任務。
他同時表示,宅基地“三權分置”與承包地“三權分置”有很大的不同。如,承包地的經營權鼓勵流轉、鼓勵適度集中,而宅基地并不鼓勵集中到少數人手里。
據韓俊介紹,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一個“不得”和“兩個嚴”,即:不得違規違法買賣宅基地,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
他同時強調,在城鎮化進程中要依法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經濟的收益分配權,不能強迫農民以放棄宅基地使用權為前提進城落戶。
韓俊說,下一步在改革試點中要認真開展宅基地“三權分置”、特別是農戶宅基地資格權的法理研究;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具體形式,鼓勵各地結合發展鄉村旅游、下鄉返鄉創新創業等先行先試,探索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農房、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辦法,加快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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