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學生“羞辱式逼捐”涉嫌違法
摘要: 陳廣江 近日,在廣東茂名茂南區一民辦學校,一名小學生家長不幸患了重病,師生們紛紛為其捐款。但有家長稱,老師強迫學生捐款,沒捐款的學生還被拉上講臺拍照發到了家長群
陳廣江
近日,在廣東茂名茂南區一民辦學校,一名小學生家長不幸患了重病,師生們紛紛為其捐款。但有家長稱,老師強迫學生捐款,沒捐款的學生還被拉上講臺拍照發到了家長群。有家長在群里對此做法提出異議,反倒被老師教育一番。校方表示,目前該老師已在群里向家長們道歉。
再沒有什么比帶著一顆善良的心,鄭重其事地把好事辦壞更令人遺憾的了。不否認這位老師幫患病家長籌救命錢的善意初衷和迫切心情,但逼捐而且是示眾式、羞辱式逼捐,已讓捐款活動變了味,其結果只能適得其反,成為好事辦壞乃至強捐從娃娃抓起的又一典型。
家長群截圖顯示,10名沒捐款的小學生站在講臺上,有的低著頭,兩手背在后面,有的不敢直視下面的同學。顯然,被羞辱的不只是孩子,還有家長。小學生既無經濟能力,又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逼孩子就是逼家長,把“羞辱照”發家長群,老師的意圖再明顯不過。
被羞辱后,學生及其家長“很受傷”。倘若患病學生家長知道善款是這么來的,會作何感想?不懂得尊重學生、尊重家長,把善心義舉建立在傷害更多人尊嚴的基礎之上,這是一種典型的道德綁架。“羞辱式逼捐”不僅有辱師德,還涉嫌違法。羞辱或變相羞辱學生,是《教師法》等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行為。
此事之所以引發如此大的反響,恰恰是因為人們對類似捐款活動的潛規則心知肚明。上面發動自愿捐款,下面會想方設法搞強捐,否則在領導那里丟面子事小,被責怪工作不力事大。現實中,打著自愿旗號變相強捐的情況時有耳聞,發生在中小學的強捐事件也不鮮見。
在某些領導者眼里,只要目的正確,就可以理直氣壯地逼迫別人掏腰包。但事實上,類似捐款活動只是把社會愛心當成了自己“政績”的墊腳石而已,已偏離了慈善的本意。可以說,正因為強捐思維的根深蒂固、強捐現象的屢見不鮮,才有了對小學生搞“羞辱式逼捐”的鬧劇。
責任編輯:db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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