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消防支隊 堅決遏制電動車火災事故發生
摘要:本報訊 (記者 邱學忠)1月14日,記者從市公安消防支隊獲悉,公安部近日印發《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要求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
本報訊 (記者 邱學忠)1月14日,記者從市公安消防支隊獲悉,公安部近日印發《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要求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的住宅小區、樓院,嚴格落實停放充電管理責任,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嚴厲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減少電動車火災事故發生。
《通告》指出,近年來,我國電動車火災事故頻發,并呈逐年增長趨勢,起火原因主要為電氣故障。電動車大多在室內停放和充電,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樓梯間等公共區域,由于電動車車體大部分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燒速度快,并產生大量有毒煙氣,人員逃生困難,極易造成傷亡。
《通告》要求,要落實停放充電管理責任。對于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住宅小區、樓院,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應當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管理區域內電動車停放、充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對于沒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轄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規范性文件,指導幫助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確定電動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有條件的住宅小區、樓院,應當結合實際設置電動車集中停放及充電場所。
要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公民應當將電動車停放在安全地點,充電時應當確保安全。嚴禁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公民應盡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確需停放和充電的,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火災。
要嚴厲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立即組織對住宅小區、樓院開展電動車停放和充電專項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對檢查發現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的,應當制止并組織清理;對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
要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加強電動車停放充電引發火災的防范常識宣傳和典型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引導群眾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并按要求停放電動車和為電動車充電。一旦遇到電動車火災切勿盲目逃生,要選擇正確的逃生路線和方法。
《通告》強調,公民應當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發現電動車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時,要及時撥打“96119”舉報電話或者通過有效途徑,向公安機關舉報。
責任編輯:zwj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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