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置地百盛園小區物業收費問題的解釋及建議
摘要: **通過市長熱線來電反映:置地百盛園小區物業收取業主車位管理費360元/年,電梯損壞不讓使用維修基金,要求業主再交錢維修,供暖多收取500元水電工人工資費用,咨詢是否合
**通過市長熱線來電反映:置地百盛園小區物業收取業主車位管理費360元/年,電梯損壞不讓使用維修基金,要求業主再交錢維修,供暖多收取500元水電工人工資費用,咨詢是否合理?
市住房管理中心回復:關于“物業收取車位管理費每年360元”的問題。百盛園小區的開發建設單位是駐馬店市百宸房地產有限公司,服務于該小區的是河南省置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百宸房地產有限公司與置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第四章第八條中明確約定“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80元/個/月、車庫車位120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40元/個/月、車庫車位60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關于“不讓動用維修資金”的問題。《駐馬店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使用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由業主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依法備案的業主委員會或業主代表提出使用建議”。
關于“小區暖氣”的問題。2016年11月21日,市發改委下發了《關于對部分小區居民臨時供熱價格實行按面積收費和調整居民水暖供熱臨時價格的通知》(駐發改價調管[2016]605號)中規定“……按面積收費價格。試運行小區臨時價格為0.20元平方米(到戶價)。供熱交換站產生的費用,由國電駐馬店熱電有限公司承擔,不得向居民額外收取其它費用。面積計算=建筑面積*90%。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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