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監督工作 維護公平正義
摘要: 做好監督工作 維護公平正義——記正陽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王宏彥記者 胡旭渝 王宏彥王宏彥,1977年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歷,副科級檢察員,現任正陽縣人民檢察
做好監督工作 維護公平正義
——記正陽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王宏彥
記者 胡旭渝
王宏彥
王宏彥,1977年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歷,副科級檢察員,現任正陽縣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科長。王宏彥在工作中視困難為機遇,變壓力為動力,敢于監督,善于監督。2013年以來,王宏彥辦理各類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案100余件,該院民行工作連續四年位居全市檢察機關先進行列。
立檢為公,執法為民,不斷提升自身素質
自參加工作以來,王宏彥時時處處以共產黨員、人民檢察官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用實際行動踐行 “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堅定信念。針對民事行政申訴案件涉及法律條文多、案源少、社會不夠了解等難題,王宏彥深入學習各種法律條文,讓自己逐步成為精通民事行政檢察業務的行家里手,多次被抽調到上級檢察機關參與辦理復雜疑難案件。工作中,王宏彥注重深入思考,堅持及時總結。他負責起草的《在全縣各鄉鎮、各行政村(居委會)聘請民事行政檢察聯絡員》的經驗做法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轉發,他撰寫的《民行聯絡員暢通申訴渠道》的宣傳稿件在《檢察日報》刊發。由于工作成績突出,2014年王宏彥被市人民檢察院通報嘉獎,2015年被縣政法委表彰為“優秀執法干警”,2016年被縣直工委評為“優秀共產黨員”,他辦理的一起民事監督案件被市委政法委評為“群眾最滿意的一件事”。
愛崗敬業,開拓創新,爭創一流工作業績
為適應新形勢下民行檢察工作的需求,王宏彥積極探索民行檢察工作新思路,勇于創新工作機制,努力引領該院各項民行工作走在全市檢察機關前列。2013年,他帶領民行科同事在全市率先開展對法院執行案件的監督,通過多次協商,爭取到人民法院的理解和支持,共同會簽了《關于執行監督的若干問題規定》,創建了對法院執行行為法律監督的新機制。該文件被市人民檢察院全文轉發。2014年,他們與縣法制辦溝通協商,共同會簽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檢察監督暫行規定》,檢察機關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進一步得到強化。該做法被市人民檢察院轉發推廣。為切實解決工作中調卷難、調查難、回復難“三難”問題,2016年9月,他帶領全體民行檢察官會同人民法院全體審判、執行法官聯合召開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座談會,就有效解決“三難”問題達成共識,與法院會簽了《關于民事行政訴訟法律監督若干問題的規定》。該做法被市人民檢察院全文轉發。
強化監督,規范辦案,努力維護公平正義
在民行監督工作中,王宏彥想方設法給老百姓搭建說理和維權的平臺,讓老百姓真正知道有理到哪里去訴說、有冤到哪里去申訴,使“官司有理打不贏,檢察院里找民行”的理念深入人心。2015年10月,申請人暢愛民來到該院,控告法官李某等人在審理鄒俊德與其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存在違法行為。王宏彥受理案件后,從程序和實體兩個方面對該案進行了全面審查,查明該案存在明顯超過法定審理期限、違法單獨會見一方當事人、偽造當事人詢問筆錄等違法情形,另發現該案判決存在明顯錯誤。王宏彥據此向縣人民法院提出審判程序違法檢察建議和再審檢察建議,均被采納。2016年11月,正陽縣人民法院給予該案承辦法官李某誡勉談話處分。2017年5月,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終審改判判決。該案被省人民檢察院評為“全省基層檢察機關2016年度民行監督優秀案件”。
釋法說理,息訴罷訪,營造和諧法治環境
王宏彥在監督履職的同時,積極創新息訴工作機制,注重結合崗位職能協同參與社會治理。他堅持案中、案后息訴聯動,積極開展釋法說理,及時推動息訴罷訪,努力實現案結事了,營造和諧穩定法治環境和社會環境。2014年2月,張代中、張偉晨因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不服法院判決,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檢察機關認為不符合提請抗訴條件,作出不予支持監督決定,但張代中、張偉晨的代理人付曉暉不服,多次到省、市、縣等相關部門上訪,與主審法官發生廝打,并在相關網站公開發表相關言論,嚴重損害了司法權威。王宏彥通過認真細致地做申請人的思想工作,使得付曉暉明確表示不再上訪,并接受了檢察機關作出的不予支持監督的決定。同年8月,劉玉華因一起勞務受害賠償糾紛不服正陽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申請監督。檢察機關審查后,作出不予支持決定。劉玉華不服,多次到縣信訪辦、縣委政法委、縣人大等部門反映情況,在本地區影響惡劣。王宏彥深入當事人家中認真開展釋法說理工作,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雙方均表示不再上訪,從而有效化解了該起涉檢信訪案件,有力促進了社會和諧。
責任編輯:zwj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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