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為檢察事業奮斗不止
摘要: 不忘初心 為檢察事業奮斗不止——記汝南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孔新亮記者 胡旭渝孔新亮,男,中共黨員,本科文化,1995年到汝南縣人民檢察院工作,2000年調整到該院
不忘初心 為檢察事業奮斗不止
——記汝南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孔新亮
記者 胡旭渝
孔新亮,男,中共黨員,本科文化,1995年到汝南縣人民檢察院工作,2000年調整到該院反貪局,現任反貪局代理局長。
孔新亮在反貪戰線工作已經整整十六個春秋。憑著對黨和檢察事業的真摯熱愛和執著追求,孔新亮以飽滿的工作熱情、踏實的工作作風和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忘我工作,先后榮獲先進個人等榮譽,多次榮立個人三等功。
辦案中的拼命三郎
孔新亮清醒地認識到,反腐敗是一場嚴肅的政治斗爭,反貪部門只有多辦案,才是 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真實體現。因此,凡是遇到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他總是主動請纓、迎難而上,工作起來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從不計較個人得失。2013年以來,孔新亮參與查辦了一系列具有較大影響的案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3000萬元。如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指定汝南縣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市財政局經建科科長吳某貪污受賄案,就是孔新亮主動向領導申請辦理的。接受任務后,孔新亮帶領辦案人員不遠千里取證,親自預審,歷經三個多月艱苦細致的工作,他們從一個不明朗的案件線索中,最終查實吳某貪污679萬元、受賄181.6萬元的犯罪事實,吳某最終被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該案的成功辦理,為國家換回直接經濟損失550萬元。2015年該案被評為全省檢察機關反貪偵查“十大優質案件”,根據該案辦理經過總結撰寫的“惠民蛋糕不容偷吃”一文,被《檢察日報》等媒體刊載。
近年來,汝南縣人民檢察院反貪辦案數量和質量節節攀升,不斷為榮譽榜增墨添彩,其中滲透著孔新亮的心血和汗水。2015年,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指定該院辦理西平縣原常務副縣長邢某某涉嫌受賄一案。邢某某在領導崗位多年,具有較強的反偵查能力。為了將此案查深查透、辦成鐵案,孔新亮不畏艱難,既當指揮員又當戰斗員,與全局干警晝夜奮戰在辦案一線,在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內組織內查外調,取證近百份,確保了偵查取證工作如期完成。扎實系統的證據面前,邢某某的心理防線被徹底崩潰,遂主動交代了其受賄410.66萬元的犯罪事實,并退出全部贓款。最終,邢某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并處罰金25萬元。邢某某認罪服判,不上訴。2016年,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指定汝南縣人民檢察院辦理駐馬店市監獄5個監區私分國有資產案,涉案金額近300萬元。涉案的5名正科級監區長身為司法工作人員,社會關系廣,反偵查能力強。孔新亮硬是帶著全體干警,一個證據一個證據的研究、固定,最終使5名監區長都得到了法律的嚴懲,為國家挽回了全部經濟損失。
執法中的鐵面包公
孔新亮常說:“我們的職責就是監督,監督別人的前提是要端正自己。”為此他首先為自己訂立了“三不”原則,即說情不準、請吃不到、送禮不要。工作中,孔新亮堅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要求,始終恪守“忠誠、公正、清廉、文明”的檢察職業道德,憑著高度的責任心和使命感,敢于較真兒、敢于碰硬。有一次,孔新亮辦理一起職務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家人先后托他的親戚、朋友多人找他說情送禮,他都一一拒絕。面對親友的責問,他說:“人情不能違背原則,金錢不能買賣法律。”多年來,他從未辦理過“金錢案”、“人情案”、“關系案”,從來沒有以權謀私、以案謀私,真正做到了秉公執法、文明辦案,贏得了群眾的好評。
學習中的積極分子
新的形勢下,如何積極適應反貪工作日益繁重的任務需要,孔新亮認為,全面加強理論學習是重要途徑。他堅持把政治理論學習作為日常必修課,從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到科學發展觀,從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到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堅持與時俱進,認真對照合格黨員標準,自覺查找自身在思想政治、理想信念、作風紀律上存在的問題和差距,努力自我完善、自我提升。通過學習,他更加堅定了忠誠于黨的理想信念,更加清醒地領悟到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重要意義,更加牢固樹立了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更加旗幟鮮明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從內心深處打牢了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根基。
孔新亮在檢察崗位上一直默默無聞地履行著自己的職責,維護著法律的尊嚴。正是懷著對黨的忠誠、對人民的忠誠、對檢察事業的忠誠,他的生命之花才能綻放得如此絢爛和美麗。
責任編輯:zwj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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