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賴”主動找法官履行判決義務
摘要:因被限制出境一“老賴”主動找法官履行判決義務□晚報記者 劉永奇 周刊記者 徐小防 通訊員 李翔本報訊 一女子被法院判決賠付他人錢款,其間卻躲避
因被限制出境
一“老賴”主動找法官履行判決義務
□晚報記者 劉永奇 周刊記者 徐小防 通訊員 李翔
本報訊 一女子被法院判決賠付他人錢款,其間卻躲避執行,汝南縣人民法院將其信息上傳至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該女子途經澳門時無法入境,只得老老實實地履行判決義務,把錢款賠付給他人。
記者了解到,汝南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代某與周某婚約財產糾紛一案,兩人均為汝南縣梁祝鎮人。2015年6月21日,雙方按農村風俗舉行婚禮,周某收到代某7萬多元錢,經汝南縣人民法院判決,周某償還代某彩禮錢55173.5元。
2016年9月,汝南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員張晨輝向被執行人周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之后雙方達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協議。案件到期后,周某不按和解協議履行,汝南縣人民法院決定把被執行人周某上傳到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
2017年10月的一天,被執行人周某找到張晨輝,稱愿意履行判決義務。張晨輝問起緣由,周某說:“我申請港澳通行證,公安局的工作人員說我被法院限制出入境。我希望能盡快履行判決義務,好把我的名字從失信名單上撤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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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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