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縣電業局 化工集團二廠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的公告
摘要: 關于依法收回上蔡縣電業局化工集團二廠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縣政府已下文依法收回上蔡縣電業局化工集團二廠國有土地
關于依法收回上蔡縣電業局化工集團二廠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縣政府已下文依法收回上蔡縣電業局化工集團二廠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決定,對收回的土地使用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補償。
收回范圍:該宗地位于五龍源大道西側,面積為13979.18平方米(折合21畝),四至:東至五龍源路,南至化肥廠生產區,西至化肥廠生產區,北至興業路。收回依據:《上蔡縣人民政府關于依法收回上蔡縣電業局化工集團二廠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上政土[2017]64號)。
涉及以上地塊范圍內原土地使用者,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持有效證件到我局辦理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者視為同意,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補償后辦理注銷手續。土地使用權人如有異議,可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向上蔡縣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理由。
聯系人:徐 偉 周軍偉
聯系電話:0396-6966932
上蔡縣國土資源局
2017年10月27日
責任編輯:zwj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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