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公正 臻于至善 王建起同志先進事跡
摘要: 王建起,男,1982年9月1日出生,中共黨員, 2009年9月通過公開招錄進入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檢察院工作,現任該院檢察委員會委員、公訴科科長。恪盡職守辦大案。無論在哪個崗
王建起,男,1982年9月1日出生,中共黨員, 2009年9月通過公開招錄進入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檢察院工作,現任該院檢察委員會委員、公訴科科長。
恪盡職守辦大案。無論在哪個崗位上,王建起始終堅持勤學篤行、恪盡職守、清正廉潔、默默奉獻的工作態度,親辦、領辦各類案件1000余件,其中就包括周某等14人、成某等11人、趙某某等23人、馬某某等9人、楊某某等24人、楊某等12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鐘某某等11人制售假藥案,周口市委政法委原副書記楊某某受賄、貪污、行賄案,上蔡縣總工會原主席郁某某受賄案,驛城區財政局原副局長張某受賄案,胡廟鄉10余名村干部貪污農業保險款窩串案等有較大影響的案件。辦案過程中,他注重加強說理工作,有針對性地對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開展說理教育,使犯罪嫌疑人減輕對社會的仇視心理,認罪服法;通過明理說法,使被害人明白案件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據,不再一味盲目要求對犯罪嫌疑人從重處罰,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敢于爭先擔重任。2014年以來,王建起全面負責公訴科工作,年均辦理審查起訴案件800余件、未成年人審查逮捕案件70余件。為有效緩解案多人少的矛盾,確保高質高效完成任務,他重點在三個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向科學化管理要戰斗力。對檢察官、輔助人員科學分組、合理搭配,盡力做到人盡其才,最大限度挖掘干警潛能。二是向團結協作要效率。以身作則,積極協同大家發揮團隊力量,形成顧全大局、互相協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良好氛圍。三是向學習要素質。緊緊圍繞工作中的熱點、難點組織部門集中學習,針對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重點加強新型賄賂案件、宗教背景案件、程序性辯護等方面的專題學習,有效解決了工作中的疑難棘手問題。3年來,在全市業務考評中,該院公訴工作兩次取得第一名、一次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績,公訴科兩次榮立集體三等功。
立足崗位做貢獻。積極創新涉罪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并總結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制度。一是堅持檢校互動,確保教育常態化。與區教育局聯合行文,由檢察機關向全區中小學派遣法制副校長,要求法制副校長每學期上課不少于兩次。目前,全區26所學校均有兼任法制副校長,共上法制課116次,受教育學生9.3萬人次。二是堅持以案促改,確保建議及時化。針對辦案發現的學校管理安全隱患,及時發出檢察建議,跟蹤監督整改到位。三是堅持齊抓共管,確保預防社會化。同步加強與綜治、共青團、婦聯、關工委、社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有關方面的聯系,先后聯合制定下發了《關于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適成年人人才庫的實施意見》、《關于對進入社區矯正的未成年人進行定期考察的實施意見》、《關于未成年人就業不得查詢犯罪記錄的意見》等規范性文件,實現了對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無縫銜接。在他的帶領下,該院未檢工作獲得多方肯定,先后被駐馬店市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協調小組評為“駐馬店市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示范崗”,被驛城區文明委評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集體”。
勇于探索育亮點。合適成年人參與審訊制度是修改后刑訴法的新要求。然而在辦案實踐中,有意不通知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其他成年近親屬,而通知和自己關系較好,“方便”自己辦案關系單位的“合適成年人”的現象普遍存在。王建起及時將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總結,深入研究,經領導同意,由該院作為牽頭單位,與區法院、區公安分局聯合行文,會簽《關于合適成年人參與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的實施意見》,以制度的形式,細化了合適成年人到場的具體情形,合適成年人的選定條件和程序、參與訴訟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將立法精神落到實處。該做法獲得市人民檢察院認可,在全市檢察機關予以推廣。
無私奉獻寫華章。參加工作以來,王建起以對檢察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和執著奉獻的精神,努力抒寫了一名人民檢察官的光榮和尊嚴。他先后榮獲“河南省偵查監督優秀檢察官”、“河南省公訴人論辯賽最佳論辯獎”、全省檢察機關“送法五進活動優秀法制宣講員”、“駐馬店市偵查監督優秀檢察官”、“平頂山市與駐馬店市公訴人論辯賽最佳論辯獎”、“駐馬店市十佳公訴人”、“全市政法系統優秀執法干警”等榮譽,并榮立個人三等功二次,獲得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嘉獎一次。
守望公正,臻于至善。憑著對檢察事業的忠誠和熱愛,王建起勇挑重擔,以堅韌不拔的毅力、求真務實的作風、與時俱進的態度,在人生舞臺上不斷抒寫新的亮麗篇章。
責任編輯:zwj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