驛城區水屯食品經營處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公告
摘要: 駐馬店市驛城區國土資源局關于依法收回駐馬店市驛城區水屯食品經營處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駐馬店市驛城區國土資源局關于依法收回駐馬店市驛城區水屯食品經營處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政府《關于依法收回駐馬店市驛城區水屯食品經營處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決定》(驛政文〔2017〕287號),區政府依法收回駐馬店市驛城區水屯食品經營處位于水屯鎮駐新公路、學院路、府城路、中府大道圍合區域內證載面積為15818.4平方米(折合23.728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證證號:驛城區國用(2007)字第792號。
根據國家及國土資源部有關法律法規,駐馬店市驛城區水屯食品經營處土地使用權人如果對區政府收回上述宗地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存在異議,請于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持有效證件到我局提出書面申請并陳述理由。逾期無異議則視為同意,我局將按有關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
特此公告
驛城區國土資源局
2017年9月27日
(聯系人:土地利用股電話:0396-2915007)
責任編輯:zwj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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