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送達公告(一)
摘要:當事人:李常興 性別:男 年齡:49歲 身份證號:41282619680411607x住址:駐馬店市驛城區水屯鎮劉付漢村唐李樹69號附1號本機關于2017年9月11日對當事人李常興下達了《行
當事人:李常興 性別:男 年齡:49歲 身份證號:41282619680411607x
住址:駐馬店市驛城區水屯鎮劉付漢村唐李樹69號附1號
本機關于2017年9月11日對當事人李常興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驛農(種子)告[2017]010號〕,因采取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對當事人李常興公告送達,限你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到駐馬店市驛城區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地址:駐馬店市驛城區風光路一巷,聯系人:霍衛華,聯系電話:0396-2619958 15039601865)領取,逾期即視為送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三十二條、四十二條之規定,當事人李常興可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三日內向本機關提出陳述申辯、申請聽證。逾期不陳述申辯、申請聽證,視為你放棄上述權利。
特此公告
處罰機關:駐馬店市驛城區農業局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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