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無人機“管得住”“飛得好”
摘要:原標題:讓無人機“管得住”“飛得好” 第二看臺 繼江蘇無錫、四川之后,9月7日,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發布了《深圳市民用輕小無人駕
第二看臺
繼江蘇無錫、四川之后,9月7日,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發布了《深圳市民用輕小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征求意見。
據悉,該《辦法》發布后得到企業、用戶和其他相關方的一致好評,被認為是迄今較為科學、合理一部管理辦法。而作為“無人機之都”,深圳市這一辦法的出臺具有一定的示范意義,有望推動整個行業向著有序方向發展。
由于無人機屬于科技產品,對其監管更多的需要依賴科技手段?!掇k法》強調以技術手段解決監管難題。例如通過無人機云系統或者監控平臺和其他飛行控制設備監管無人機飛行、對禁飛區、限飛區設置電子圍欄等。《辦法》在禁飛區的劃設上也更為科學,區分了禁飛區和限飛區,將機場障礙物限制面以及民航航路、航線列入禁飛范圍,而將機場障礙物限制面外、距機場跑道兩側各10公里、跑道兩端各20公里范圍內設為限飛區,要求飛行高度不得同時高出原地面30米和機場標高150米,就可以讓無人機起飛。通過該科學技術手段,使管理部門得以掌握無人機的飛行動態,也釋放給用戶合法合規飛行的空間和權利。
此外,《辦法》還對無人機的生產技術標準提出了要求,嚴管“劣質”“組裝”類無人機。而這類無人機正是此前在成都、重慶等地“多次制造事端”的“罪魁禍首”。《辦法》要求無人機產品應具備激活認證、衛星定位、自動返航、電子圍欄、飛行記錄、平臺接入等技術功能。對于生產和銷售不符合技術規范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產品,并處違法生產產品貨值金額三倍的罰款。同時,在銷售、使用環節加大管控,嚴禁銷售者、使用者改裝無人機、破解無人機系統和篡改產品標識,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相關改裝、破解服務。
全球最大消費級無人機制造商——大疆創新科技有限公司在提供給科技日報的一份聲明中表示:深圳市政府此次出臺的征求意見稿是在充分研究了無人機安全現狀、用戶使用習慣、廠商生產情況的基礎上,經過充分討論、權衡而得出的。本次的征求意見稿體現出深圳市政府不僅在解決安全威脅,也在規范產業發展,同時提供給用戶合法飛行的權利和便利。
不過大疆建議,應該取消關于實名購買的要求。一方面,這一類無人機主要應用于個人娛樂,且部分用戶購買是作為禮品贈送他人,購買者并非實際使用者。相較而言,實名激活和登記可以實現人機關聯,將責任落到實處。另一方面,由企業進行數據收集,需要承擔用戶隱私風險,并不適宜。
《辦法》稱,無人機需在白天視距范圍內飛行,飛行半徑不超500米。對于違反文件規定的個人,根據不同情況,處罰200元到5000元不等。對此規定,大疆創新對科技日報表示,無人機航拍的意義在于“換一個角度看世界”,嚴格限定飛行半徑不符合產品使用特點。部分無人機被應用于搜索救援,如限定在500米以內,工作無法開展。
在與該《辦法》配套的一份說明文件中,深圳市政府指出,應當以更加包容的態度支持無人機產業發展,在確保安全和產業發展之間取得平衡。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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