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好的葡萄酒越難喝?
摘要:侍酒師和酒評人都不喜歡“易飲”這個詞語,其實“易飲”的本義是指葡萄酒的味道已經發展出某種優雅的口感。 曾幾何時,“易飲”是對葡萄
侍酒師和酒評人都不喜歡“易飲”這個詞語,其實“易飲”的本義是指葡萄酒的味道已經發展出某種優雅的口感。
曾幾何時,“易飲”是對葡萄酒的贊美,現在卻有了侮辱的意思。
零售商們不會把“易飲”寫進銷售資料里,侍酒師們也不會把“易飲”寫入酒單。他們認為,這個詞語的出現就意味著這些葡萄酒不夠精細。因此,現在我們已經進入了一個“非易飲”的時代。
一款“易飲”的紅葡萄酒,人們一般不會給它高分的評價。而一款單寧豐富的葡萄酒,如果被評價為“易飲”,葡萄酒發燒友們會認為這是對該款葡萄酒的一種侮辱。
那么,“易飲”正確的含義到底是什么呢?
頂級葡萄酒羅曼尼•康帝以其復雜、優雅、絲般順滑而著稱
“易飲”不是一個風味描述詞,它更多是指一種舌頭的觸覺。這些葡萄酒不會帶給人感官上的沖擊,因為它們非常平衡。你不會去特別注意到酒精、酸度和甜度這其中的某一種味覺,因為任何一種味覺都不會特別突出。尤其對一款紅葡萄酒來說,順滑的單寧是必不可少的。
“易飲”并不意味著簡單和廉價。一款易飲的葡萄酒可能很便宜,也可能是一款價值500美元的波爾多一級名莊。盡管某些易飲的葡萄酒風味比較簡單,而精品葡萄酒的標準要求是復雜、迷人。不過說到底,沒有任何一款酒可以從頭到尾都如此的精致,一些偉大的葡萄酒如果不是在適飲期,實際上也會很難喝。
作品一號(Opus One)的葡萄酒最突出的風格即是精致易飲
里奧哈(Rioja)珍藏(Reserva)和特級珍藏(Gran Reserva)葡萄酒,就是最佳的實例。它們是曾經最受好評的西班牙葡萄酒,它們比其他紅葡萄酒風味開放的更晚,它們需要更多的時間才能成熟。根據當地的法律規定,珍藏必須至少陳釀3年,特級珍藏必須至少陳釀5年。20年前,這些葡萄酒可以與法國、加州最好的葡萄酒一起獲獎,其中一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它們易飲。
不過,在今天的西班牙,里奧哈特級珍藏葡萄酒已經不是最貴的葡萄酒了,更不用說在整個歐洲,因為很多消費者已經忽略了它們最可貴的地方——復雜、優雅和高貴。
“我一直想要擺脫酒體宏大厚重、單寧過多的赤霞珠干紅葡萄酒,” BOA牛排館的葡萄酒主管凱文•特拉維斯說,“它們非常難喝,而且不易襯托出食物的特性。你可以選擇一款更易飲的葡萄酒,來突出牛排的風味。”
然而,你不能與市場相抗衡,即使是里奧哈的酒莊,現在也創建了名為“高效表達”的葡萄酒,這種酒在年輕時風味就已經很開放,帶有非常濃郁的新橡木桶風味。換句話說,它們其實并不好喝,不過它們卻是當地最貴的葡萄酒。
梅洛(Merlot),是一種非常溫和的葡萄品種。人們喜歡梅洛的原因,首先是因為它比赤霞珠更溫和、更易飲;其次是高級梅洛葡萄酒生產商現在已經不再強調梅洛葡萄酒柔順的口感了。
一般來說,白葡萄酒比紅酒更易飲。當然我不是指那些在橡木桶陳釀的霞多麗或草藥味過濃的長相思。不過,白葡萄酒在描述時一般也不會使用“易飲”。
比如,一款2008年的威拉米特河谷龐氏葡萄園灰皮諾葡萄酒,在品嘗時,人們可以明顯地感覺到油桃和梨的風味,以及非常新鮮、平衡、易飲的口感。但是釀酒師路易莎龐茲的官方品嘗卻是,“有點辛辣的丁香、烤菠蘿、蜂蠟和梨的味道,帶有奶油、青蘋果、柑橘和檸檬皮的口感,余味干凈悠長。”這聽起來十分嚴肅,它還像是烤魚的最好搭配嗎?
“美國人有一種說法,喝葡萄酒就好像一種摔跤比賽,真正的男子漢不會去飲用有點懦弱的‘易飲’葡萄酒。”科密特葡萄酒進口商林奇說道,“更好的葡萄酒應該是宏大、強壯的,飲用它時帶有一點挑戰性,而不是簡單的帶來樂趣。”
事實上,對于一些有影響力的評論家來說,“易飲”是一種品質的標志。
《葡萄酒觀察家》的編輯托馬斯(Thomas)說:“葡萄酒的最終目標應該是‘易飲’,對我來說,如果一款酒可以達到平衡和諧,它就是‘易飲’。它可以是一款復雜的葡萄酒,也可以不是。‘易飲’就意味著那些復雜的、迷人的元素能夠和諧的結合起來,讓人感到舒適、優雅。”
馬修斯(Matthews)指出,《葡萄酒觀察家》雜志會根據年輕葡萄酒達到峰值時的潛力來評分。所以,考慮到一款酒若干年后預期的口感表現,他們可能會將一款單寧豐富、艱澀的紅葡萄酒評定為98分。但是閱讀評論的人,可能會認為這款酒是因為單寧艱澀、不容易飲用而獲得了這樣的好成績。潛移默化中,也就使得“易飲”這個描述變成了廉價葡萄酒的代名詞。
這樣的錯覺還需要時間來扭轉。人們不會去贊美牛排“不易咀嚼”,也不會贊美電影 “不易觀看”;葡萄酒也一樣,“易飲”不是一種侮辱,而是一種贊美。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紅酒世界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