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借貸合同等十項標準確定立項
摘要:北京商報訊(記者 岳品瑜)8月3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以下簡稱“互金協會”)發布消息稱,為加快推動互聯網金融標準化工作,互金協會于7月28日在互聯網金融標
北京商報訊(記者 岳品瑜)8月3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以下簡稱“互金協會”)發布消息稱,為加快推動互聯網金融標準化工作,互金協會于7月28日在互聯網金融標準研究院召開團體標準立項評審會。對個體網絡借貸合同要素、個體網絡借貸資金存管、互聯網金融云計算、互聯網金融債務催收、互聯網直銷銀行等近期提交立項申請的十項團體標準開展立項評審工作。
根據工作安排,下一步,這些標準項目將在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互聯網金融標準研究院的具體組織下,正式成立標準起草工作組,積極有序開展標準研制工作。
對此,盈燦咨詢高級研究員張葉霞表示,互聯網金融在發展普惠金融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同時對實體經濟的支持作用也不容忽視,但是我國互金行業業態眾多,原有的監管標準并不能滿足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發展,同時互聯網金融發展迅速,亟待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行業開展標準工作即有利于促進互聯網金融的規范發展,也有利于加強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的保護。
在張葉霞看來,當前網貸行業標準體系并不完善,在信息披露、監測預警、網絡信息安全、信息共享等領域的標準還需要制定完善。
比如個體網絡借貸合同亟須制定相應的標準。張葉霞表示,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但網貸合同具有特殊性,網貸合同要素設立標準需要注意:首先要解決電子合同的有效性問題,采用電子簽名的方式更有利于投資人保護自身的權利;其次P2P網貸平臺作為借貸雙方的信息撮合中介,在網貸合同中有必要明確其權利和義務;最后當前很多平臺并沒有給出明確逾期費用,在網貸合同中應該明確借款人逾期可能承擔的風險以及可能會產生的逾期費用(違約金、逾期利率等),逾期費用應該符合最高院的要求。
針對目前討論的十項團隊標準,捷越聯合創始人兼捷越普惠總裁馬天帥則認為,這十項互聯網金融業團體標準是金融業標準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利于推動整個行業的標準化建設。從內容來看,十項團體標準涉及個體網絡借貸合同要素、個體網絡借貸資金存管、互聯網金融云計算、互聯網金融債務催收等重點領域,與銀行資金存管、金融科技、暴力催收等行業合規整改及熱點話題息息相關,是當下行業亟須的指導性、規范性文件,符合當前行業發展要求,能夠為行業企業實操提供借鑒,有利于行業的標準化、規范化發展。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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