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腐敗案中斷清廷重修圓明園
摘要:圓明園被稱為“萬園之園”。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英法聯軍沖入圓明園,一番肆意搶掠后,將其付之一炬。此后,圓明園便成為縈繞帝王心頭難以言說的苦痛,同治年間,引
圓明園被稱為“萬園之園”。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英法聯軍沖入圓明園,一番肆意搶掠后,將其付之一炬。此后,圓明園便成為縈繞帝王心頭難以言說的苦痛,同治年間,引發了一場關于重修圓明園的爭論。
圓明園遺址(資料圖)
圓明園的毀壞速度超乎想象
圓明園重修的基礎,是焚燒后仍有一部分建筑保存較好。據史料記載,同治曾問大臣貴寶:“圓明園內尚存多少處?”貴寶答奏共計有雙鶴齋、慎修思永、課農軒……魚躍鳶飛、耕云堂等13處。
所以清廷并沒有任圓明園自行荒廢,而是依舊把其當做禁地,嚴加看守。咸豐末年,大臣文祥上奏,建議在園中擇要設看守,由兵士來保護園林安全。
雖然朝廷厲行保護,但圓明園的毀壞速度仍然超乎想象。焚燒后十余年里,就查獲多起偷盜園中物品的大案。如咸豐十一年(公元1861年)五月,數名盜賊因偷竊銅幪、銅鼎等物被拿獲,后交有司審訊。
同治六年(1867年)四月,有盜賊偷竊長春園內水法銅管。除了蟊賊潛入盜竊,看管圓明園的人員也往往監守自盜,從中漁利。咸豐十一年,太監岳成高、韓得壽私帶銅器出門,經福園門太監搜獲。同治二年五月,紫碧山房被竊青玉山玉器各一件,及銅爐、銅絲罩、銅琺瑯等物,此事乃兩個滿族前看護人員所為。
同治想重修圓明園
清廷統治者對圓明園毀壞的速度憂心忡忡,除了三令五申要求加強保護外,也萌生了重修的想法。但國家多事之秋,朝廷財政捉襟見肘,同治也認為修復的時機尚不成熟。同治七年,御史德泰奏請修理,以復舊制,并稱內務府庫守貴祥有擬就的修復章程五條。但同治很快諭示不宜重修,并指責德泰的提議不宜且荒謬。貴祥則因所議荒謬被革去職務,發往東北給披甲人為奴,而德泰性烈,竟一死了之。貴祥的流放和德泰的自戕,令圓明園重修成為同治朝的敏感話題。但到了同治十二年,皇帝卻主動提出這個話題,并堅決要求重修,恢復昔日園林之美的盛況。
該年清廷安泰,似有“中興”跡象,而且同治親政且大婚,翌年又是慈禧的四十壽辰。國逢三喜,按慣例即要大興土木,以示天下太平之意。而且內務府郎中貴寶、文錫與宦官日侍上,勸上興土木,修園御,同治也就動了心。
朝廷賣官籌措資金
同治剛有修園的心思,就有言官出來反對。但同治對反對意見充耳不聞,對勸諫的官員下詔詰責革職,誓要將圓明園重修堅持到底。
同治多次蒞臨圓明園,三令五申園林修復的重要性,勉勵圓明園看守官兵好好保護殘存的遺跡,希望他們能在未來的修復過程中盡心盡力。但之后不久,園林修復就遇到了難以克服的諸多困難,以致工程幾乎未有突破性進展便被迫停工。
首先是工程資金問題。修復浩大的圓明園,最需要的是資金的支持,初步核算便需數千萬兩白銀。當時國庫匱乏,難以籌集到所需的資金。朝廷打起了“賣官”的主意,并鼓勵王公大臣慷慨解囊,為工程資金添磚加瓦。但“吝嗇”的大臣們,前后捐輸合計才三十萬余兩,于工程缺額無疑是九牛一毛。主管修復工程的內務府大臣委婉提出,若無餉款的接濟,工程馬上就要延期或停工。
到了第二年五月,可以接濟工程的捐款,基本停止了。私下里,一些官員抱怨既然要修園給皇帝享受,就該動用內務府存銀,為何卻動用大臣的家產,與理不合。所以就有官員提出建議,認為圓明園不宜繼續施工。
同治被迫下旨停修
圓明園重修對石料、磚瓦、木材、油漆的需求量巨大,同治提出重修圓明園,事出倉促,所需材料大部分并未提早準備。工程之初,只能拆解圓明園內藏舟塢及三山等處舊材來解決一時之需。
最為緊缺的是殿宇所需的木材。按照舊例,各省進獻中央的木材,一般由工部監督驗收,轉送官家的倉庫儲存備用。工程開始后,倉庫所存木料中的巨木很快使用一空,而各省一時又難以籌集齊全。
巨木是圓明園重修工程的基礎,同治絞盡腦汁籌集巨木,但依舊供不應求。后來又發生了“李光昭案”,販賣木材茶葉的商人李光昭和內務府官員勾結,借著從外洋購置巨木的名義中飽私囊。“李光昭案”一出,本來對修復圓明園心存不滿卻不敢直言的官員,紛紛借此上疏,要求停修該工程。
恭親王奕訢、醇親王奕譞與一些王公大臣上疏,痛陳修園之弊,懇請急停。同治不僅不為所動反而嚴加訓斥。但官員反對修園的努力并未停歇。李鴻章上疏慈禧,詳論停止修園的種種理由。御史上折參奏內務府與李光昭狼狽為奸、中飽私囊。由于群臣皆主張停工,工程的木料和資金又難以籌全,同治被迫下旨停修。而此前因反對修園而革職的官員也一律起復。
喧鬧一時的圓明園重修爭論,至此告一段落了。
(據《北京文摘》 鮑青/文)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北京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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