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腦挫傷 法院執行心慰藉
摘要: 交通事故腦挫傷 法院執行心慰藉駐馬店網訊(本網記者 王耀庭 通訊員 李翔) 2017年7月6日,汝南縣老君廟鎮老君廟村人秦某某收到賠償款85000元。一個因交通事故受腦挫傷的
交通事故腦挫傷 法院執行心慰藉
駐馬店網訊(本網記者 王耀庭 通訊員 李翔) 2017年7月6日,汝南縣老君廟鎮老君廟村人秦某某收到賠償款85000元。一個因交通事故受腦挫傷的人,在寫收條時,用顫巍巍的右手簽下了秦某某的三個字,激動地說:“要不是你們法院拘留肇事者被執行人劉某某,我也不會足額得到賠償款,我一顆懸著的心終于得到了安慰,我真正感謝你們法院!感謝你們執行法官!”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2015年9月13日19時30分左右,劉某某駕駛豫QCP860號貨車沿省道由東向西行駛至S333省道西環路口西500米處,與前方同向行駛的秦某某駕駛的三輪助力摩托車相撞,致使秦某某受傷,兩車損壞,雙方發生道路交通事故。
2017年1月3日,該案立案執行后。執行員張金尚等人多次與劉某某溝通,要求盡快履行。本院通過“四查”查詢到被執行人劉某某有一輛福田牌汽車。執行員張金尚告知被執行人劉某某,若不履行法院判決,本院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走法律程序,被執行人劉某某置若罔聞。2017年6月23日,本院對被執行人劉某某以隱藏轉移已被查封的財產為由司法拘留15日。劉某某的親戚、朋友履行了該案的賠償款,劉某某承認了錯誤后提前解除拘留,該案執行完畢,于是出現了上述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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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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