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進“三中心”建設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摘要:驛城區人民法院涉保險糾紛訴調對接中心上半年調解案件45起2017年上半年,驛城區人民法院涉保險糾紛訴調對接中心成功調解涉保險糾紛案件45件,涉案標的217.342萬元,結案標的
驛城區人民法院涉保險糾紛訴調對接中心上半年調解案件45起
2017年上半年,驛城區人民法院涉保險糾紛訴調對接中心成功調解涉保險糾紛案件45件,涉案標的217.342萬元,結案標的163.029萬元。在預防和化解保險消費糾紛、有效維護保險消費活動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了積極重要作用。
據了解,保險糾紛具有數量多、標的額不大、專業性強、較為煩瑣、與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等特點。保險糾紛訴訟增多,不僅造成當事人訴累,消耗了大量訴訟資源,也影響了保險業整體形象,制約了保險業健康發展。涉保險糾紛訴調對接中心的建立,及時將矛盾糾紛解決在當地,有利于保護消費者利益,促進保險業有序健康發展。我市成立涉保險糾紛訴調對接中心就是為加快健全保險合同糾紛和機動車交通事故糾紛處理模式,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為創建和諧社會出力。
涉保險糾紛訴調對接中心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全面推進保險糾紛訴訟與調解對接機制建設的意見》要求建立的惠民調解機構。涉保險糾紛訴調對接中心工作的開展有三個基本原則:一是堅持依法公正。保險糾紛訴調對接工作要堅持依法、公正進行,嚴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規定程序,不得違反法律的基本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二是堅持調解自愿。開展保險糾紛訴調對接工作必須充分尊重各方當事人意愿,不得強制調解,保障當事人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三是堅持高效便民。開展保險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應注重工作效率,根據糾紛的實際情況,靈活確定調解方式方法,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盡可能方便當事人。(高守俊 輯)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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