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 10萬華工在秘魯上演悲慘人生
摘要: 在秘魯的華工(資料圖)1849年春天,一些洋人來到廣東、福建,用種種誘人條件招募華工去秘魯干活。對許多不愿應募的中國人,人販子們則采取了綁架手段。他們甚至還綁架了一
在秘魯的華工(資料圖)
1849年春天,一些洋人來到廣東、福建,用種種誘人條件招募華工去秘魯干活。對許多不愿應募的中國人,人販子們則采取了綁架手段。他們甚至還綁架了一名中國總督的兒子。秘魯人販子把這些中國人或綁或騙到手之后,弄到澳門看管起來。這時,這些中國人已經不叫勞工,而被叫作“豬仔”。等到湊夠人數,他們被用烙鐵在耳后打上“C”形印記,然后被驅趕走進貨船的底艙,開始長達4個月的航程。船艙內熱臭難耐,瘟疫流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華工死亡。
也有許多華工因為身體不適或試圖反抗,被拋進大海。1870年10月,秘魯人販子租用的一艘貨船發生暴動,中國勞工殺死船長和8名水手,奪船返回中國。回到中國后,部分勞工得以逃脫,16名勞工卻被中國地方官砍了頭。據統計,從1849年開始苦力貿易到1874年結束苦力貿易,25年間,共有10萬名華工被賣到秘魯。在秘魯,他們被賣給資本家或種植園主,到鐵路、礦山、鳥糞場或種植園,開始進行極其艱苦的勞動。在種植園,他們每天早晨4點半鐘就被監工持槍押著下地勞動,天黑了才能收工,夜里則被鎖進“寮棚”不許出入。如果他們試圖逃跑,種植園主就會命令黑人和士兵把他們捉回來,施以殘酷的鞭打,然后再給他們戴上腳鐐,并繼續干活。
按照后來清政府與秘魯締結的條約,在秘魯的華工可以選擇回國。但由于對清王朝的絕望,只有區區幾十名華工乘船回國,10萬名華工基本上留在了秘魯。幸存下來的中國勞工們漸漸地解除了契約,成為自由民,娶當地黑人、印地安人等女人為妻,開始落地生根。此后,也有極少部分華人發了財,進入了秘魯上層社會。
(據《揚州時報》 王易/文)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揚州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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