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法院執行一起財產糾紛案
摘要: 汝南縣法院執行一起財產糾紛案駐馬店網訊(本網記者 王耀庭 通訊員 李翔)日前,汝南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代某某與周某某婚約財產糾紛一案,兩人均為汝南縣梁祝鎮人。2015
汝南縣法院執行一起財產糾紛案
駐馬店網訊(本網記者 王耀庭 通訊員 李翔)日前,汝南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代某某與周某某婚約財產糾紛一案,兩人均為汝南縣梁祝鎮人。2015年6月21日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按農村風俗舉行婚禮。周某某收到代某某壓箋彩禮26000,過大禮66000,上下車錢11000,以及典禮前購買的手飾共計價值7347元。汝南縣人民法院判決周某某償還代某某彩禮錢55173.5元。
2016年9月26日,該案立案執行,執行員張晨輝向被執行人周某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之后雙方達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協議。到期后,周某某不按和解協議履行,汝南縣人民法院決定把被執行人周某某上傳到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2017年7月12日,被執行人周某某找到張晨輝,愿意把該案全部履行,張晨輝問起緣由,周某某說:“我申請港澳通行證,公安不給我辦。公安局的工作人員說法院限制你出入境了,對此事我感受很深,我來找你為了把該案盡快履行,盡快把我從失信名單上撤下來”。于是,該案全部履行。執行員張晨輝說:這個案件的執結來源于港澳通行證下的醒悟。
汝南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上半年共結類似的執行案件69件,這些案件的執結受到了申請執行人的贊揚和轄區群眾的認可,汝南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執行工作也逐步達到了良性循環。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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