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會議上 北洋政府的勝利
摘要:在1919年的巴黎和會中,中國在山東問題上遭到挫折,并引發了“五四運動”,已為人們所熟知。但在1921~1922年進行的華盛頓會議中,北洋政府通過外交努力,成功地收
在1919年的巴黎和會中,中國在山東問題上遭到挫折,并引發了“五四運動”,已為人們所熟知。但在1921~1922年進行的華盛頓會議中,北洋政府通過外交努力,成功地收回了青島和膠濟鐵路等權益,恐怕知之者甚少。
華盛頓會議中國全權代表顧維鈞、施肇基、王寵惠(自左到右)(資料圖)
九國會議內外
鑒于當時國內南北兩個政府并存的事實,北洋政府的外交總長顏惠慶打算由南北政府聯合組團參加華盛頓會議。但此時孫中山已在廣州準備出師北伐,推翻北洋政府,無意聯合組團,致使南北聯合組團的希望破滅。北洋政府便獨自組建了代表團132人,于當年10月30日到達華盛頓,受到駐美公使施肇基與美國方面的迎接。太平洋會議在11月12日正式開幕。
自晚清以來,中國的進口關稅是世界上最低的關稅稅率。此次中方提出收回關稅自主權的提案,受到了各國的重視,在之后通過的《關于中國關稅稅則的條約》中議定:將在上海召開修訂稅則、稅率的特別會議,在未廢除厘金前,普通貨物可增收2.5%的附加稅。
隨后,中國代表團趁熱打鐵,提出了撤銷領事裁判權、撤退各國駐華軍警等提案。在之后的一系列附屬條約中議定:由各國組織委員會,考察在華的領事裁判問題的現狀,逐漸放棄領事裁判權;在中國境內的外國郵局除租借地或為約章特別規定外,一律撤銷;由北京外交團與中國委員共同組織特別委員會,調查外國在華駐軍現狀,如中國能保證在華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則將撤退各國駐軍。
但是,在國人最關心的“二十一條”及山東問題方面陷入了僵局。首先,日本方面激烈反對在九國會議中討論山東問題,甚至以退出會議相威脅,其防備英美干預的目的殊為明顯。其次,英美等國因受《凡爾賽條約》的牽制,也不愿在會議中討論山東問題,作壁上觀,致使中國在大會上解決山東問題的設想暫時受到了挫折。
華盛頓會議中國全權代表顧維鈞、施肇基等在不利形勢下,據理力爭,取得了各國的同情。美國在野的民主黨也借山東問題批評哈定的共和黨政府偏袒日本,對美國政府也造成了壓力。北京的國民外交聯合會組織民眾進行游行,并派代表到東交民巷謁見各國公使,請各國維護正義、主持公道。
這時,美國認識到中日之間的山東問題不解決,中國代表團如果退出,會議有破裂的危險,不利于遠東的穩定。于是,美國國務卿休斯聯合英國首席代表貝爾福,分別向中日雙方提出進行“邊緣會談”的折衷辦法,即在正式會議之外,由英美進行調停,進行中日之間關于山東問題的談判。顧維鈞了解到英美的底線,既希望山東問題得到解決,又不希望開罪日本。他敏銳地認識到,“邊緣會談”雖與中國要求的大會上直接解決有差距,但畢竟是在英美代表參與的調停之下,與日本的直接談判的要求又有不同,況且與正式會議同時召開,其成果也將被算作會議的一部分,對中國并無損害,反而確保英美在介入談判的過程中傾向中國,從而形成對中國比較有利的局面,因而力主接受英美的建議。
但是代表團內部分歧很大,王寵惠等人認為這就是直接談判,指責顧維鈞態度“軟弱”,還提出了辭職。國內各界也掀起了又一輪的游行示威風潮,指責代表團“誤國”,廣州政府也抨擊北洋政府“賣國”。顧維鈞、施肇基感到壓力很大,先后致電外交部請辭。
此時,外交總長顏惠慶起了定海神針的作用。他在分析了代表團的電報之后,對顧維鈞等人的觀點表示了肯定。顏惠慶一面連向代表團發電報,要他們“和衷共濟,共渡難關”,不可輕易言去,眾人的情緒才穩定了下來;一面出面,向輿論界公布了山東問題處理過程的文件,向公眾解釋了目下的“邊緣會談”與直接談判的區別,并重申了堅持國權的主張,平息了社會輿論。
山東問題的談判與解決
從12月1日開始,中日兩國代表在美、英的調停下,開始了山東問題的談判。雙方在膠州灣的交還及相關的產業、鹽場、煤礦、鐵路等諸多問題上展開了激烈的交鋒。例如,在官產與公產問題上,日方提出將領土權和所有權分離,領土權可以無償交還,所有權的交還需要索取補償,遭到顧維鈞、施肇基的駁斥,認為索取賠償相當于售賣,日方無此權力。在鹽場問題上,日方提出鹽場為日本投資創辦,況且日本國內缺鹽,賴此接濟,不肯輕易放棄,中方認為應收歸中國經營,將來可視日本需要向其出口,至日本前期的投資,可經估價后秉公給予賠償。
爭論最激烈的還是膠濟鐵路的權益問題。中方代表首先提出,過去中德之間是合辦膠濟鐵路,現在日本繼承了德國的權益,所以應將全路及附屬財產估價,以半價給予日本,路權由中國收回。日方聲稱,該路是過去日本從德國手中得來,中國以半價收回,相當于日本損失了半數。中國代表遂提出,付給全價亦未嘗不可,但要扣除歷年來營業余利及中國原有股本。日方稱如此日本毫無所得,還不如前次提議。不久日方又改變口徑,堅持“合辦”,不肯放棄管理權。而中國代表團也得到外交部的訓令,堅持以半價要回全路管理權的底線。
經過唇槍舌劍的討價還價,在鐵路問題上終于有了突破,中國同意將原有德國遺留的財產部分,除去折舊,給價贖回;日本新置與改良的部分由雙方設立委員會估價,由中國出資補償給日本,最后合計價值四千萬日元。隨后,日本要求贖路款通過日本向中國借款來提供,中方代表認為事關主權,堅持由中國自行集資解決。最后經過英美調停,日本須將膠濟鐵路全線交還中國,由中國發行國庫券來分期付給日本,償還期限十五年。
經歷了三十六次會談后,在英美斡旋下的中日山東問題終于有了最后結果,其要點為:膠澳租界完全交還中國,海關也歸中國管轄;公產及原屬中國者無償歸還,日占時新修者酌給部分補償價;中國將膠澳自行開作商埠;青島及膠濟鐵路沿線日軍限期撤退;青島鹽場由中國給價贖回;膠濟鐵路沿線各礦交還中國后,由中國特許公司承辦。依此訂立的《山東懸案條約》共計十一節二十八條,附約六條。1922年2月4日,中日兩國代表在《山東懸案條約》上簽字。兩天后,九國公約通過發表,華盛頓會議閉幕。
(據《燕趙老年報》 張經緯/文)
責任編輯:f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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