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院快速執行解當事人燃眉之急
摘要: 駐馬店網訊(記者王耀庭 通訊員 李翔)6月30日,正當申請人柴某其家人為治療費用發愁時,汝南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將3.2萬元執行款交到柴某妻子手中,解決了柴某家人的燃眉之急
駐馬店網訊(記者王耀庭 通訊員 李翔)6月30日,正當申請人柴某其家人為治療費用發愁時,汝南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將3.2萬元執行款交到柴某妻子手中,解決了柴某家人的燃眉之急。
申請人柴某汝南縣陳沖農場職工。 2017年3月19日,柴某與被申請人趙某等10人聚餐飲酒,柴某酒后摔傷昏迷。柴某住院治療以來,已經支付治療費5萬多元,家中再無錢治病。柴某家人向法院起訴趙某等其他8個參與喝酒的人員,要求支付醫療費,同時向汝南法院申請先予執行。汝南縣人民法院審查后,作出裁定:被申請人趙某等7人向柴某先于予元支付醫療費共計50000元。
先于執行裁定移交到執行局執行,肖俊濤局長當即安排執行,要求特辦、快辦。
6月23日中午,執行法官葉海寬率執行人員人到,送達執行通知書,責令個被申請人一日內履行。顧不上吃中午飯,葉法官又當即在村委會召集趙某某等7人,從法律、情感上做思想工作。經過釋法明理,兩人交清款合計1.6萬元,有四人部分履行交款1.6萬元。
申請人柴某家人收到執行款,十分激動地對執行法官說:沒有想到執行這么快,法院幫了俺大忙了。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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