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獎勵辦法(節選)通告
摘要:第二條 舉報人是指以書面材料、電話或者其他形式向各級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的個人。第四條 本辦法遵循一案一獎、一事一獎原則。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毒品,是
第二條 舉報人是指以書面材料、電話或者其他形式向各級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的個人。
第四條 本辦法遵循一案一獎、一事一獎原則。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第六條 本辦法適用于對下列毒品違法犯罪行為或線索的舉報:
(一)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三)走私、非法運輸、買賣易制毒化學品的;
(四)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
(五)在逃重特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線索;
(六)其他涉毒違法犯罪線索。
第七條 舉報人舉報公安機關尚未發現或掌握的毒品違法犯罪活動或線索,經查證屬實,按下列標準對舉報人給予一次性獎勵:
(一)舉報吸食、注射毒品人員的,每查獲1名獎勵500元。
(二)舉報走私、販賣、運輸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的,根據繳獲毒品數量(毒品折算標準附后)進行獎勵。
(三)舉報走私、非法買賣、運輸國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學品的,根據繳獲量進行獎勵。繳獲《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規定的第一類管制品種的,每
(四)舉報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每鏟除100株(大麻1000株)獎勵100元。
(五)舉報非法制造毒品、制毒物品加工廠(點)繳獲毒品的,根據廠(點)規模和繳獲量予以獎勵,每搗毀1個加工點獎勵10000元,每搗毀1個加工廠獎勵50000元。
(六)提供在逃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嫌疑人線索的,每抓獲1名犯罪嫌疑人獎勵10000元。
(七)舉報其他涉毒違法犯罪線索的,根據查證情況在上述獎勵幅度內視情予以獎勵。
第八條 舉報人舉報不同毒品違法犯罪活動的多條線索,按照獎勵標準累計發放獎勵資金;舉報同一案件的多條線索按照分類線索中最高獎勵標準發放獎勵資金。
第十條 本辦法對舉報人的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第十二條 舉報獎勵資金的兌現由辦案單位公安機關負責。公安機關辦案單位應當在接受舉報時填寫《舉報毒品違法犯罪案件登記表》;案件查證屬實或破案后10個工作日內填寫《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獎勵審批表》,提出獎勵對象和金額報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審批后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舉報人,并在舉報人申請領取資金后20個工作日內將獎金發放舉報人。
第十六條 舉報人在接到獎勵通知后憑本人身份證3個月內領取獎金,逾期不領取或拒不提供身份證件者,視為自動放棄。
第十七條 各級公安機關應明確專門人員負責舉報獎勵工作并嚴格為舉報人保密,不得將舉報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舉報情況公開或泄露,違者依法追究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
舉報電話:110
駐馬店市公安局
責任編輯:ldm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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