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組織6級41層 涉案17億元
摘要:近期,貴州警方偵破一起涉嫌傳銷的案件。據警方調查,這個名為“國宏基金”、“國宏眾籌”的組織網絡已遍及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會員逾3萬人次,會員之間存在著推薦關系,組織結構共6級41層,呈金字塔結構,實際收取參與人資金17億余元。 與傳統傳銷活動不同的是,該組織在網絡上以“私募基金”、“眾籌”等新名頭,以投資新能源電池、新能源汽車等項目為名募集資金,而在宣傳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夸大和虛構的情形。
傳銷組織6級41層 涉案17億元
貴州偵破一特大傳銷案 會員遍布31省份、逾3萬人次
傳銷組織專門開發軟件計算會員分成
國宏基金財務總監周林(化名)在看守所。
近期,貴州警方偵破一起涉嫌傳銷的案件。據警方調查,這個名為“國宏基金”、“國宏眾籌”的組織網絡已遍及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會員逾3萬人次,會員之間存在著推薦關系,組織結構共6級41層,呈金字塔結構,實際收取參與人資金17億余元。
與傳統傳銷活動不同的是,該組織在網絡上以“私募基金”、“眾籌”等新名頭,以投資新能源電池、新能源汽車等項目為名募集資金,而在宣傳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夸大和虛構的情形。
戛然而止的發財夢
年近50的楊月娥(化名)是貴州省黔東南州的一名小學教師。去年2月,做蔬菜生意的表妹開始鼓動她投資一個名為“國宏眾籌”的項目。
據楊月娥的表妹描述,這個項目是“天大的蛋糕”,將會投資“擁有無限前景”的新能源汽車和新能源電池,市場估值已經“超出300億元”。
見楊月娥猶豫不決,表妹每天都發來多條微信,告知楊月娥:“如果您當初錯過了百度、騰訊、阿里巴巴,那么今天您千萬不要錯過國宏眾籌”、“大多數人后悔沒有早日買房,沒有早日賣出手中的股票,太多的后悔,都是因為怕冒險……您已經在了解國宏眾籌,說明您與大多數人開始不一樣了”。
楊月娥慢慢了解到,國宏眾籌的發起人叫馬曉明(化名),是“北京國宏文化產業發展院”院長,有豐富的項目經驗,此次投資的項目包括國宏新能源汽車和中科泰能新能源電池等。
出于對表妹的信任,加之聽說表妹的親姐姐也參與了這次投資,楊月娥動了心。她瞞著丈夫,把4.5萬元私房錢交給表妹,期待著等到2018年公司上市,能拿到“10倍以上的收益”。
4.5萬元幾乎是楊月娥一年的工資,她打給了表妹的個人賬戶。表妹還鼓動她多拉一些人參與,把住在鄉下家境拮據的表哥、侄子都拉進來,讓他們“也改變一下命運”。
出于謹慎,楊月娥打算先嘗試一下,真的賺到錢了再拉別人進來,可錢還沒見到影子,公安機關的電話就來了。
貴州省黔東南州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吳某告訴記者,去年5月,當地公安機關在網上獲得線索,發現一個以馬曉明等為頭目,以“國宏金橋基金”、“國宏眾籌”等項目為幌子的涉嫌傳銷組織,范圍涉及廣西、浙江、貴州等多個省區市。
龐大的金字塔
在馬曉明等人搭建的龐大金字塔體系中,楊月娥和表妹只位于底層。事實上,她們參與的“國宏眾籌”項目,是馬曉明打造的第二個投資項目。
第一個項目叫“國宏金橋基金”。根據公安機關的偵查,2013年12月24日,以投資中科泰能鎳碳電池項目為名,馬曉明在北京注冊成立了北京國宏金橋財星創業投資中心,發行所謂的“國宏金橋基金”。
參與者購買一手(3萬元)即可成為信息專員,交9萬元可成為信息主管,交18萬元可成為信息經理,交90萬元可成為市級代理,180萬元可成為省級代理。
上線人員按雙區模式(即A、B區)發展下線,可不同程度獲取信息津貼、合作津貼、管理津貼、領導津貼。另外,省、區、市代理發展下線除了得到上述津貼外,還可得到身份證識別1%的補貼和2% 的“報單獎”等返利。
從2015年5月1日開始,馬曉明等人開啟了第二個項目,即楊月娥表姐妹參與的“國宏眾籌”項目,以投資國宏新能源汽車為名騙取資金。
參與“國宏眾籌”的會員需要購買一種消費眾籌卡,一手4.5萬元,會員改稱為召集人,按購買手數依次改稱為預備召集人-單店召集人-區縣總召集人-市總召集人-省總召集人。
就這樣,馬曉明及其核心團隊成員林某某等人研究制定了一套精密的獎勵模式,采取“拉人頭”的形式面向全國發展會員,發展的下線層級越多、人數越多,獲得的獎勵就越豐厚。
根據規則,全部會員交納費用的30%用于發展下線的獎勵。這套獎勵制度十分復雜,通過信息津貼、合作津貼、管理津貼、領導津貼等多項名目向各級人員返利。
激勵效果是顯而易見的。據公安機關統計,截至案發,國宏眾籌項目在全國層層傳遞發展會員共計31700余人次,分布于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會員之間存在著推薦關系,組織結構共6級41層,呈金字塔結構。
為了更好地管理這套龐大的組織體系,馬曉明、林某某等人委托武漢一家IT公司開發了一套會員管理系統,每個會員的身份信息、上下線的層級關系都被錄入系統,而各項津貼獎勵也由系統自動計算。
據警方介紹,位于金字塔頂端的馬曉明等7名核心成員,截至案發,共提取獎金數千萬元進行瓜分。這些資金共分為8份,馬曉明占2份,其余6人各占一份。
注水的項目
讓楊月娥表姐妹心心念念的新能源電池和新能源汽車項目,也是馬曉明等人對外宣傳的主打投資項目。國宏集團對外發放的多份宣傳材料中,對這兩個項目不吝贊美之詞。
記者獲取了一份國宏集團2016年3月印制的宣傳材料《東方財星快訊》,其中稱,公司已建成該電池自動化生產線2條,日產該電池1800塊,年產55萬塊。該電池具有安全性能好、功率高、充放電功能強、可靠性強等多重優勢。
然而,根據貴州警方偵查,國宏公司僅有天津基地可進行試驗性小規模生產,且生產廠房等基礎設施并未達到國家對于生產電池類產品的相關基本條件,生產的鎳碳電池電芯(未經檢驗的產品)僅銷售1600塊,銷售收入162萬余元。
辦案民警了解到,這種被大力宣傳的鎳碳電池電容存在體積大、能量比小、質量重等無法克服的缺點,無法使用在轎車、無線終端等中小型載體上,使用范圍非常有限,市場前景并不明朗,且多年技術停滯,在國內已不再先進。
國宏汽車對外宣傳擁有4個汽車產業園,但根據貴州警方偵查,實際生產基地僅有天津市大港油田生產基地。公司共生產3214輛新能源汽車,銷售上牌1891輛,大部分銷售給馬曉明的關聯公司,購車資金也來自會員繳納的會費。
據天津時越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一位盧姓負責人證實,該批671輛汽車質量極差,三電系統故障率達100%。
公開信息顯示,天津時越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為馬曉明弟媳孫某某,股東為馬曉明母親劉某某。
貴州省黔東南州公安局有關人員說,這實際上就是馬曉明用會員的資金購買自己另一公司生產的新能源汽車。
國宏基金的財務總監周林(化名)聽過馬曉明主持的宣講會,還記得馬曉明描繪的許多未來的美好圖景,然而“和實際情況并不相符”。
周林告訴記者,他了解到的情況是,國宏汽車發展很慢,“很不順利”。馬曉明之所以要這樣宣傳,是為了“樹立一個好形象,給投資人信心”。
除了上述兩個項目外,王鵬遠(化名)的生態旅游項目也曾被馬曉明拿來宣傳。王鵬遠接受采訪時說,馬曉明曾稱要給他的生態旅游項目投資,還把這個項目印到了對外募資的宣傳資料上。
王鵬遠說,曾有近300名投資者去桂林考察,但馬曉明承諾的1億元投資款始終沒有到位,經雙方多次交涉,馬曉明才把該項目從宣傳冊上撤掉。
落空的期待
去年6月14日,貴州警方在多地警方的配合下,展開聯合抓捕行動,馬曉明在北京被抓獲。
貴州省黔東南州公安局專案組負責人介紹,這起涉嫌傳銷的案件和原來的傳銷模式相比有了很大的變化,除了傳統的人拉人的線下方式,還有很大一部分是在網上進行,而且采取了以“基金、眾籌”等為名的新形式。
專案組負責人介紹,不管采取哪種形式,傳銷和正常經營的一個非常大的差別是計酬模式。傳銷的收入主要是發展下線收取返利。
比如,在“國宏”這個龐大的金字塔中,公司給會員的返利一項,就近7億元。但是,會員不發展下線,是難以得到獎勵的。而這近7億元中,有6億多元是采取“積分兌沖”方式直接從下線手里得到的。
公司財務總監周林認為,馬曉明是整個國宏基金、國宏眾籌在宣傳、市場、資金多個體系的操盤手,是“金字塔最上層”。
被捕后,周林非常后悔,他一再向記者表示,自己接受采訪是希望投資者不要輕易相信高額回報,天上不會掉餡餅。他也告誡所有的參與者,不要存有僥幸心理。
參與“國宏眾籌”的事情,楊月娥始終沒敢告訴自己的丈夫。
(據新華社)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新華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