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救一個誤入歧途的母親
摘要: 挽救一個誤入歧途的母親□晚報記者 周心放 通訊員 王 升 近日,在泌陽縣發(fā)生了這樣一個案件:作案人多次在小超市盜竊,民警將其抓住后,檢察官卻把人“放&rdq
挽救一個誤入歧途的母親
□晚報記者 周心放 通訊員 王 升
近日,在泌陽縣發(fā)生了這樣一個案件:作案人多次在小超市盜竊,民警將其抓住后,檢察官卻把人“放”了,受害人卻認為放得好、做得對。這是怎么回事呢?
2017年春季開學前的一天,泌陽縣古城社區(qū)一家超市報警稱,店內(nèi)一套兒童羽絨服被盜。辦案民警回憶起不久前發(fā)生的兩起蹊蹺案件,嫌疑人偷了小學生的學習用品,且數(shù)額不大。
民警發(fā)現(xiàn)這一系列盜竊案系一人所為,并抓獲了犯罪嫌疑人張琳。
公安機關(guān)偵查終結(jié)后將該案移送泌陽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此案的檢察官程新青、盧斌在審查中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張琳先后四次作案,折合人民幣955元。
是什么原因驅(qū)使這名女子盜竊這些物品呢?辦案檢察官對此展開調(diào)查。
犯罪嫌疑人張琳曾有過兩段不幸的婚姻,離異后獨自帶著兩個孩子住在娘家,其中第二個孩子至今沒有上戶口;張琳的父親肢體有殘疾,母親因腦梗后遺癥造成癡呆。張琳在照顧父母的同時,還要帶著兩個孩子在縣城租房打零工,家庭生活十分困難。
張琳盜竊犯罪數(shù)額雖然沒有達到2000元的立案標準,但已構(gòu)成3次以上的多次盜竊,且犯罪事實清楚,按照盜竊罪的法律規(guī)定,張琳應(yīng)受法律的制裁。雖然這樣案件就能盡快辦結(jié),可檢察官考慮的是另一個問題:如果把張琳起訴判刑,兩個年幼孩子和兩位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生活將更加無著落,不但會毀掉兩個家庭,還會給兩個孩子幼小的心靈帶來陰影。
檢察官程新青、盧斌把案情和自己的想法向檢察長田冬松進行了匯報。
“這個案件不能這么辦!要堅持寬嚴相濟、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彰顯司法人文關(guān)懷,切實給困難群眾以溫暖,讓他們的家庭穩(wěn)定,讓社會更和諧。”檢察長田冬松聽完匯報后,當即指示。
于是,基于案情和社會調(diào)查情況,辦案檢察官結(jié)合公安機關(guān)、被害人和社會等方面意見,建議檢察長依法對張琳作出不起訴處理。
檢察官隨后還對這個家庭多方幫扶,幫他們渡過難關(g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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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駐馬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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