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覺”履行的“老賴”
摘要: “自覺”履行的“老賴” 駐馬店網訊(本網記者 王耀庭 通訊員 馬騰)汝南法院執行局在汝南縣汽車站大屏幕上,發布了本縣區域內的失信被執行人
“自覺”履行的“老賴”
駐馬店網訊(本網記者 王耀庭 通訊員 馬騰)汝南法院執行局在汝南縣汽車站大屏幕上,發布了本縣區域內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發布后,汽車站廣場上:乘涼的、跳廣場舞的、探親的紛紛駐足 觀看,議論紛紛,相互傳播,導致汝南法院執行局幾起案件的執結。其中,王某某申請執行張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就是典型的一例。
身患癌癥的王某某是汝南縣汝寧街道辦事處人。2010年、2013年分別借給汝南縣張樓鎮人張某某6400元、4000元。王某某多次追要,張某某拒不償還。2016年12月20,汝南縣人民法院判決:張某某償還王某某借款10400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王某某于2017年3月底立案執行。患病的申請執行人王某某也沒有到法院找執行法官進行舉證,想不到執行法官于2017年6月9號通知他來領款,王某某激動地說:這起案件怎么執行這么快啊!使我患病的身體又激發出繼續生活的希望。
執行法官王明說:這起案件的執結得益于汽車站廣場大屏幕上發布的被執行人失信名單,張某某也在其中。張某某交款的時候給我說,他的鄰居在大屏幕上看到張某某為失信被執行人時對他說:你已經被汝南法院發布為老賴了,若你不還錢,法院將要對你采取更嚴厲的執行措施。張某某說,那我趕快還錢。于是,張某某找到法官王明,履行了該起案件。
此案的執結,即獲得了申請執行人的贊譽,又教育了被執行人。欠錢不還也是違法的,使每個公民認識到一步失信步步受到限制,要想過幸福的生活,就不要做老賴。做了老賴你的生活就要受到限制,就不會那么幸福啦。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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