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普法責任制值得期待
摘要:□ 胡殿文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進一步落實國家機關普法責
□ 胡殿文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進一步落實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提出要求。根據《意見》,國家機關須充分利用立法和司法解釋的制定過程,圍繞熱點、難點問題向社會開展普法,并建立法官、檢察官等以案釋法制度。
《意見》指出,要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和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判決書、裁定書、抗訴書、決定書等法律文書應圍繞爭議焦點充分說理,深入解讀法律。要充分利用公開開庭、巡回法庭、庭審直播、生效法律文書統一上網等形式開展以案釋法。其實,早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工作報告中就指出,各級檢察機關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圍繞爭議焦點釋法說理,既解“法結”又解“心結”。這次《意見》的出臺,是對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回應和具體化。《意見》對落實普法責任制基本原則、普法內容、普法方式都有翔實的規定,可操作性強。權威人士在解讀《意見》時,發現有三個亮點,一是以案釋法制度規定。執法司法機關在處理教育就業、醫療衛生、征地拆遷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過程中,要加強對當事人等訴訟參與人、行政相對人、利害關系人以及相關重點人群的政策宣講和法律法規講解,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與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有機結合起來,把普法教育貫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二是圍繞熱點、難點問題,向社會開展普法;通過法律解讀和宣講,進行普法。針對網絡熱點問題和事件,組織執法司法人員和專家學者進行權威的法律解讀,組織普法講師團、普法志愿者廣泛開展宣傳講解,弘揚法治精神,正確引導輿論。三是要求在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起草過程中,對社會關注度高、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要廣泛聽取公眾意見。
《意見》把國家工作人員的普法、學法也擺在了重要位置。《意見》要求,要堅持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推進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經常化。通過學習該《意見》內容,筆者覺得該《意見》內容明確,信息量也很大。普法貫穿在立法、執法、司法的全過程。去年,我國開始實施“七五”普法規劃,規劃對普法責任制予以了明確。現在,這份《意見》的出臺,是對“七五”普法規劃的具體實施。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逐步完善,法律法規的專業性越來越強,社會大眾對法律法規的認知難度也在增大。同時,人民群眾對法律的認知程度一步步提升,需求不斷提高。《意見》提出堅持普法工作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堅持系統內普法與社會普法并重,堅持條塊結合、密切協作,堅持從實際出發、注重實效。對于多渠道、創新形式進行普法宣傳,使更多的群眾知法、懂法具有長遠意義。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只要我們全面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堅持一步一個腳印向前推進,一點一滴抓出成果,就一定能讓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變成現實。由此可見,《意見》應時而出,值得全社會期待。
責任編輯:zwj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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