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買高鐵票被拒坐汽車返鄉主動還款
摘要:□ 閆 炯 趙雪曉近日,平輿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來了一名“稀客”,只見他態度誠懇地跟執行法官說:“麻煩你們幫我跟劉某聯系一下,我想把錢趕緊給他。”
□ 閆 炯 趙雪曉
近日,平輿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來了一名“稀客”,只見他態度誠懇地跟執行法官說:“麻煩你們幫我跟劉某聯系一下,我想把錢趕緊給他。”原來這位“稀客”就是已經失蹤兩年的被執行人張某。
2013年7月26日,張某與王某簽訂了建筑承包合同,王某承包張某位于縣城的五層樓房建筑,然后王某雇傭劉某等人在工地干活兒。2013年11月2日,劉某在粉刷墻壁時因腳手架斷裂從樓頂墜下摔傷,花去醫療費51969元。劉某多次索要醫療費用無果將王某與張某一同告到了法庭。法院經依法審理后認為,張某明知被告王某未取得建筑從業資格,而將其五層樓房墻壁粉刷工程承包給王某,對原告劉某的損傷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判決張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劉某醫療等各項費用21956元。判決書生效后張某不履行法律裁定義務,劉某于2015年1月15日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張某外出打工下落不明。
想不到此次張某竟主動現身執行局要求主動履行法律裁定義務。是什么原因讓張某的態度出現了180度大轉彎呢?面露愧色的張某向執行法官吐露了真情。張某因不履行法律裁定義務,法院依法將其作為失信被執行人列入“黑名單”,2017年春節前張某想從新疆坐高鐵回鄉過春節,在購買高鐵票時被拒,只能坐公共汽車返鄉。
張某坐了四天四夜的汽車,沿途顛簸可是遭了大罪,到家已是大年初一,親身體會了作為失信人員該自己帶來的不便,于是張某主動到法院履行了法律裁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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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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