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網絡銷售手機 詐騙他人錢財被抓
摘要: 利用網絡銷售手機 詐騙他人錢財被抓□晚報記者 王冬霞 通訊員 蔡 潔 本報訊 昨日,記者從西平警方獲悉,西平縣公安局民警經過縝密偵查,行程千余里,遠赴廣
利用網絡銷售手機 詐騙他人錢財被抓
□晚報記者 王冬霞 通訊員 蔡 潔
本報訊 昨日,記者從西平警方獲悉,西平縣公安局民警經過縝密偵查,行程千余里,遠赴廣西將涉嫌利用QQ社交平臺以賣手機為名進行詐騙的兩名犯罪嫌疑人抓獲。
據了解,3月8日,市民趙某報警稱,2月26日,他想通過QQ好友“蘇蘇手機傳媒”買部手機。經過咨詢,賣家稱可以先付300元首付,剩余的部分分期付款。于是,他就通過微信將300元首付款轉給對方。十幾分鐘后,賣家稱需要交運費險讓趙某再給其打款500元,并承諾收貨后會及時退款,趙某就又給其轉賬500元……就這樣,賣家以各種理由分五次讓趙某向其帳戶內共轉賬5100元,并承諾3天內會將除手機首付款外的款項退回趙某的微信帳戶。可3天后,趙某既沒有收到退款,更沒有收到手機,還被這位賣家從QQ、微信好友中刪除。至此,趙某才發現自己被騙,急忙報警。
接到上級公安機關的破案指令后,西平縣公安局高度重視,為盡快破案立即成立了專案組。專案組民警以涉案資金流向為切入點,對犯罪嫌疑人使用的QQ號、微信號加班加點進行分析研判。3月14日晚,專案組民警發現犯罪嫌疑人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博白縣一帶活動,就連夜趕去。在當地警方配合下,專案民警于3月18日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朱某抓獲。
經突審,犯罪嫌疑人李某、朱某系廣西壯族自治區博白縣人,通過QQ社交平臺,大量發布虛假銷售手機信息,以低價銷售手機為誘餌進行詐騙。目前,朱某、李某被西平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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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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