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發布通知:7月1日起稅優健康險全國推廣
摘要: 本報訊(記者 董禹含 趙鵬)購買商業健康險的支出,可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予以稅前扣除,目前,北京、上海、天津等多地已經開展了稅優健康險試點。昨天,財政部、稅務總
本報訊(記者 董禹含 趙鵬)購買商業健康險的支出,可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予以稅前扣除,目前,北京、上海、天津等多地已經開展了稅優健康險試點。昨天,財政部、稅務總局、保監會聯合發布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
政策規定,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額扣除為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減除費用標準之外的扣除。在北京等城市,很多白領階層稅前收入都在8000元以上,購買商業健康險后每年可少繳納的個稅在百元左右。
財政部明確,稅優健康險的適用對象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以及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
目前,中國人的醫療費用主要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來買單。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比較高,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商業醫療保障。
不過,根據此前的保險消費者信心調查,購買過稅優健康險的消費者認為,政策優惠力度不夠,目前每月200元稅前抵扣額度較低、吸引力不夠強,可謂叫好不叫座。同時,由于稅優健康險普遍采取單位集體投保,環節多、流程復雜、時間長,導致被保險人無法及時兌現政策的“減稅”福利,也造成很多能享受稅優健康險的人群持等待觀望態度。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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