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民告官”案
摘要:本報訊 (記者 巫 兵)日前,一場特別的庭審在上蔡縣人民法院舉行,案件則是一起涉及土地租賃的行政訴訟案件,由上蔡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王曙光擔任審判長審理此案,
本報訊 (記者 巫 兵)日前,一場特別的庭審在上蔡縣人民法院舉行,案件則是一起涉及土地租賃的行政訴訟案件,由上蔡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王曙光擔任審判長審理此案,上蔡縣國土資源局作為被告出庭應訴。旁聽席上,來自全縣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執法單位的相關人員100余人旁聽了此次庭審。
2017年2月13日,上蔡縣國土資源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條例》和河南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等相關規定向上蔡縣蘆崗街道辦事處董寨村委第五組與村民張奎龍分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認為上蔡縣蘆崗街道辦事處董寨村委第五組與村民張奎龍簽訂的土地租賃協議是以租賃的形式掩蓋買賣土地的事實,便立案查處,對上蔡縣蘆崗街道辦事處董寨村委第五組與張奎龍分別作出罰款決定。上蔡縣蘆崗街道辦事處董寨村委第五組與張奎龍不服,遂于2017年3月8日將上蔡縣國土資源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銷上述處罰決定。庭審圍繞爭議焦點舉證、質證和開展法庭辯論等,審判長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最后陳述后,歷時兩個小時的庭審順利結束。參與庭審人員都認為這場庭審的教育意義和示范意義深遠,事后,原告作出了撤訴的決定。
為積極落實新《行政訴訟法》規定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進一步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上蔡縣人民法院在該案開庭審理前向被告發出了《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通知書》,上蔡縣國土局委派黨組成員程玉嫦出庭應訴,使原告得以“告官見官”。庭審過后,程玉嫦表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立法精神,作為執法部門要勇于接受監督、敢于承擔責任,堅持堵疏結合、打防并舉,給廣大群眾打造一個公平、公正的土地管理秩序。該縣人大代表張勝利認為,行政機關負責人敢于面對在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積極出庭和老百姓面對面對話,一起商討行政爭議,這說明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正在我們身邊悄然發生,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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