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驛城區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實施方案
摘要: 為深入落實“四個全面”戰略部署,優化宜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和文明程度,全面提高城市綜合競爭力,實現國家衛生城市創建目標,根據《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及《駐
為深入落實“四個全面”戰略部署,優化宜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和文明程度,全面提高城市綜合競爭力,實現國家衛生城市創建目標,根據《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及《駐馬店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實施方案》,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新時期的愛國衛生工作方針,大力開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活動,進一步加強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完善城市服務功能,強化城市精細化管理,改善城市環境面貌,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健康水平。
二、工作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工作原則
堅持“創建為民、為民創建”的理念,以“全區動員、全員參與、屬地管理”為原則,建立健全“以塊為主、條塊結合、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創衛工作機制。
(二)工作目標
在保持鞏固省級衛生城市榮譽稱號的基礎上,對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緊密結合全區城鄉環衛一體化,著力攻難點、抓重點、創亮點。2016年3月底前,狠抓創建基礎,加強硬件建設,基本達到《國家衛生城市標準》;2016年第二季度迎接好省愛衛會的暗訪調研和技術評估,做好反饋情況的整改工作,第三、四季度迎接好全國愛衛會的暗訪調研;2017年迎接好全國愛衛會的技術評估和專家評審,成功創建國家衛生城市。
三、工作任務
(一)健全和完善愛國衛生組織。全區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愛國衛生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當地政府目標管理。加強組織機構建設,街道、社區和區直單位要設立愛國衛生運動領導小組,并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要設立舉報投訴熱線,開通網絡信箱,運用微信、互聯網等現代媒介,暢通群眾投訴渠道,認真辦理群眾投訴,確保群眾對全區衛生狀況滿意率達到90%以上。
(二)繼續加大健康教育宣傳力度。完善健康教育設施,落實健康教育經費,普及健康知識,加強街道、社區、學校、醫院、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特種行業的健康教育工作。公共場所要建立健康教育專題(欄)、宣傳長廊或電子屏幕、公益廣告等。要以街道、社區為陣地,健全健康教育網絡,積極開展以《中國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活動,并確保80%以上的社區設置有體育健身設備。各行業要結合本單位特點開展有關疾病預防、衛生保健等方面的宣傳教育活動。要認真履行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確保城區無煙草廣告。
(三)不斷優化市容市貌及環境衛生。要按照《城市容貌標準》,建成數字化城管系統。在保持道路整潔有序、路面硬化管護到位的基礎上,著力解決背街小巷、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車站、廣場、城市河道、坑塘、建筑工地、居民小區等的臟亂差問題。要加強對集貿市場的監管,商品劃行歸市,達到《標準化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積極打造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早夜市飲食攤區,取締露天占道經營行為。要按照城市綠地規劃,完成轄區內的綠化任務。
(四)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要圍繞控制排放、嚴禁秸稈焚燒等方面,強化整治措施,確保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或空氣污染指數(API)不超過100的天數≥300天,環境空氣主要污染物年均值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加強飲用水源頭治理,使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水質達標率100%,安全保障達標率100%,城區內水環境功能區達到要求,未劃定功能區的無劣五類水體。要嚴格規范醫療廢棄物處置流程,確保醫源性污水的處理排放符合國家有關要求。
(五)加大對重點場所衛生監管力度。要認真貫徹落實《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健全完善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管制度,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工作。要繼續加大對小餐飲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發店、小歌舞廳、小旅店等“五小”行業的監管和整治力度,督促其按照國家規定標準,依法取得合法經營資格,從業人員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要依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規定,按照學生人數600:1的比例配備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要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要求,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開展職業健康教育活動,確保不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
(六)著重解決食品和衛生安全隱患問題。要落實食品安全全程監管工作機制,確保不出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生產經營企業生產流程,確保其內外環境衛生整潔,避免交叉污染。要加大對餐飲業、集體食堂的監管和整治力度,嚴格落實“三防措施”,確保其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率≥90%,且食品從業人員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明。要按照牲畜屠宰符合衛生及動物防疫的要求,嚴格落實檢疫程序,加大監管和抽查力度,確保肉類食品安全上市。
(七)圍繞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加強對傳染病的預防治療。要落實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完善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直報制度,做到疫情報告及時、處理得當。要加大基礎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力度,確保每3-10萬人口設置一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確保嚴重精神障礙救治管理工作網絡暢通、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率達到75%以上。在開展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區建設的基礎上,全面實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推廣減鹽、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要嚴格實施安全注射,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到90%以上;要制定流動人口免疫規劃管理辦法,確保居住期限3個月以上流動人口兒童建卡、建證率達到95%以上。要確保轄區嬰兒死亡率≤12‰,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14‰,孕產婦死亡率≤22/10萬。要繼續加大對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的打擊力度,確保醫療服務市場秩序良好。
(八)加強病媒生物的預防控制。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要加大對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的工作力度,協調各成員單位、社區、社會各界,積極發動群眾,按照《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的要求,切實做好病媒生物的預防控制工作。2016年起,建立完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市場化運作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實現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專業化、市場化。要通過綜合防制, 確保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全部達到國家規定C級標準。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區委、區政府成立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指揮部,區委書記任政委,區長任指揮長,相關區級領導干部任副指揮長,各主創單位主要負責人任成員。指揮部下設創衛工作辦公室和十個專業組,區委副書記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各副指揮長任專業組組長,組織相關單位落實創建任務,定期檢查創衛工作,聽取情況匯報,幫助解決問題。各責任單位也要按照區委、區政府要求,把創衛工作擺上重要位置,要成立相應的指揮協調機構;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抓具體,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實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落實屬地管理職責,區政府與街道和責任單位簽訂目標責任書,逐項逐條、細化量化分解工作任務,落實責任人。要建立橫到邊、縱到底的條塊結合管理體系,按照“誰設置、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線條管理模式,落實部門工作職責;線條管理與屬地管理單位工作職責交叉的地方,落實捆綁式管理,實行責任共擔,形成互相配合、密切協助、合力攻堅的工作格局。
(三)強化經費投入。區、各街道財政要將愛國衛生組織管理、廣大群眾的健康教育、市容環境衛生的整治、生態環境的保護、重點場所衛生的治理、食品和生活飲用水安全、公共衛生與醫療服務監管、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等方面的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足額及時撥付到位。要為創衛工作辦公室和專業工作組落實必要的工作經費,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設備。積極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創衛工作,構建社會捐贈激勵機制。
(四)強化宣傳倡導。要在新聞媒體上開設創衛宣傳專欄,大力宣傳創衛工作的重要意義,并對創衛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曝光;要在全體市民中組織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培養城市衛生、文明意識;要積極動員組織廣大干部職工、學生和志愿者參與市容整治義務勞動、義務宣傳等活動,形成良好的創衛工作氛圍。
(五)建立督促檢查和效能問責機制。區委、區政府把創衛工作納入重大事項督查范圍,實行區級領導分片督導、督導組專題督導,對各街道和責任單位職責任務落實情況進行不定期明查暗訪。對在督導和暗訪中反饋的問題,各責任單位要限期整改。要制定和完善效能問責辦法,對在創衛工作中組織領導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不能按期完成任務,影響創衛工作順利進行的責任單位和人員,視情節輕重進行責任追究,分別予以通報批評及經濟處罰、約談、誡勉談話、停職檢查等責任追究。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六)強化獎懲兌現。各街道、各區直責任單位作為落實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任務的主體,區委、區政府將按其工作職責及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嚴格兌現獎懲。區政府采取以獎代補的形式,獎勵在創衛工作中資金投入大、任務達標、成效突出的部門和單位。對高標準完成創建工作任務,為創衛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區委、區政府予以通報表彰,其單位主要領導同志,以及表現突出的個人記三等功。4至6月份,在省愛衛會暗訪和技術評估過程中,完不成創建任務或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后果,影響創衛申報的,區委、區政府給予該責任單位通報批評,取消該單位當年度一切評先評優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下半年,對在國家愛衛會暗訪、技術評估等過程中,出現重大工作失誤,嚴重影響創衛結果的,區委、區政府取消該單位當年度和次年度一切評先評優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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