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輿縣人民法院“春雷行動”治“老賴”
摘要:本報訊 (記者 胡旭渝)元宵節期間,,平輿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再出重拳,分成三組分赴玉皇廟、廟灣、雙廟、高楊店、萬冢、楊埠等地,對一批“老賴”采取強制措施。
本報訊 (記者 胡旭渝)元宵節期間,,平輿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再出重拳,分成三組分赴玉皇廟、廟灣、雙廟、高楊店、萬冢、楊埠等地,對一批“老賴”采取強制措施。
此次行動成功控制被執行人10人,其中7人履行了義務,履行金額20.3萬元,其余3人將在拘留所度過元宵節。
正月初八“春雷行動”中拘留的一名“老賴”代某,在法院執行員的說服教育下履行了32萬元執行款。
李某是被執行人蔡某的公公,因蔡某不愿意還錢,在執行人員將蔡某帶上警車的過程中,李某辱罵執行人員,并揪住執行人員的衣領企圖阻止,被一同帶回法院。經過說服教育,李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主動履行了義務并繳納了罰款。
吳某因車禍變成了植物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法院生效判決書中負有賠償義務的三個被執行人長期在外打工,規避執行義務,法院多次上門執行未果。此次活動中,執行人員分別來到三人家中,請三名被執行人的父母通知自己的孩子回來自覺履行義務,如果10日內再不履行判決義務,法院將把該案立為拒執犯罪案件,并移送公安機關上網追逃。
“老賴”是和諧社會的一種“頑疾”,為震懾失信被執行人,平輿縣人民法院多措并舉,向拒不履行法律裁定義務被執行人“亮劍”。針對長期與法院玩“躲貓貓”的被執行人,經多次勸解、警告仍不予配合的被執行人,堅決依法采取拘留等強制措施。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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