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賴者”或被拉進“黑名單”
摘要: 市公安交管部門開展交通違法強制執行行動“耍賴者”或被拉進“黑名單”□周刊記者 蘇弼坤 通訊員 張振宇 “開展此次道路交通違法強制執行專項
市公安交管部門開展交通違法強制執行行動
“耍賴者”或被拉進“黑名單”
□周刊記者 蘇弼坤 通訊員 張振宇
“開展此次道路交通違法強制執行專項行動,目的就是為了維護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秩序,確保廣大群眾安全出行。”昨日上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從今年1月10日至5月30日,全市公安交管部門將組織開展為期5個月的交通違法強制執行專項行動。
行動為期5個月
提高交通參與者的守法意識
工作人員介紹,為維護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秩序,確保廣大群眾安全出行,全市公安交管部門日前依法糾正了一批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秩序、威脅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并取得了不錯的成績。
但是,仍然有少數交通違法當事人逾期拒不接受交通違法的行政處罰,存在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按照《河南省公安廳關于依法查處清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通告》部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依法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交通違法罰款案件的通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從2017年1月10日至5月30日,組織開展道路交通違法強制執行專項行動,進一步提高交通參與者的守法意識,及時消除交通違法安全隱患,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逾期未被處理者
將采取相應措施強制執行
工作人員介紹,在此次專項行動中,全市交管部門將組織專人對公安交通管理系統中交通違法數據進行分類篩查,并依法通知駕駛人、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及時處理交通違法,對于存在多起交通違法信息的車輛錄入緝查布控系統,實施重點管控,對拒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當事人進行催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納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使其在出行、投資、置業、消費等各領域受到聯合信用懲戒。
市內機動車駕駛人、所有人、管理人,可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交管12123APP等途徑,查詢、處理交通安全違法信息。在道路上發生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接受處理,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其中,道路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接受處理。現場查處的違法行為,應當在收到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之日起15日內接受處理。已經作出罰款決定的,應當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
機動車駕駛人、所有人、管理人以及其他交通安全違法當事人逾期未處理交通違法行為的,將采取相應措施強制執行,其中多次逾期未處理的,采取路面巡查、緝查布控、傳喚調查、公告告知等方式,重點查處。對依法采取扣留措施的機動車發現有未處理違法行為的,在扣留期間,要求當事人將違法行為處理完畢。對逾期未處理的違法行為,一經查證屬實,在法定范圍內從重處罰;對多次逾期未處理的違法車輛,將抄告所在單位。
對已經作出罰款決定,當事人逾期不繳納罰款的,相關部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3%加處罰款。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經催告仍不履行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拒不執行罰款繳納義務的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其在出行、投資、置業、消費等領域實施聯合信用懲戒。拒不執行法院裁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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