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險風控成績為何遠低于壽險
摘要:壽險公司償二代風險管理能力在大多數領域內優于產險公司,這得益于壽險公司在監管推動下的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工作起步更早。近日,保監會陸續下發了關于2016年償二代償付能力
壽險公司償二代風險管理能力在大多數領域內優于產險公司,這得益于壽險公司在監管推動下的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工作起步更早。
近日,保監會陸續下發了關于2016年償二代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下稱“SARMRA”)評估結果的通報。這張關乎保險公司控制風險最低資本要求的“成績單”在圈內悄然流傳開來。
SARMRA評估結果是保監會評估組對照11號準則(《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11號: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要求與評估》)對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管理制度健全性和公司對自身制度的遵循有效性進行的評估。
普華永道中國風險管理咨詢合伙人周瑾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說:評估結果反映了公司符合11號準則要求的程度,即管理自身風險的能力強弱,是一個相對于自身風險的評估分數,與公司的業務性質與規模、產品結構、投資組合,以及管理模式關系緊密,所以不能簡單在不同公司(尤其是業務性質和規模差異較大的公司)之間做比較。
80分是分水嶺
有分數就會有排名。
此次SARMRA評估共有72家壽險公司納入償二代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評估范圍,平均得分為76.35分。其中,平安人壽得分居首,勞合社、信誠、國壽、泰康、太平均以超85分的得分位居前列,中融人壽以46分墊底。
財產險方面,77家財險公司納入償二代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評估范圍,平均得分為70.72分,相較于壽險公司低了5.63分。其中,人保以85.03分摘得頭名;現代、華農、恒邦、海峽金橋、安心、中意這6家產險公司以60分以下的成績墊底。
根據業內人士的說法:SARMRA評估的基準分是80分,這樣才能確保風險管理能力對最低資本的影響為0。
如此算來,壽險公司中僅有22家達標。財產險的表現更糟,僅有人保、蘇黎世、平安、太保、太平、富邦6家公司超過80分,占比不到8%。
對此,周瑾解釋說:“按照SARMRA評估的有關規則,當險企得分等于80分的時候,不會對最低資本要求產生任何影響;當結果高于80分的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最低資本要求,這可視為對于險企的一種‘獎勵’;而當其低于80分時,則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最低資本要求,可視為對于險企的一種‘懲罰’。”
事實上,早在2016年7月,普華永道作為保監會起草償二代11號指引《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要求與評估》標準的主要專家顧問,發布了一份《保險公司償二代二支柱暨風險管理調查報告》(下稱“《報告》”)。
調查問卷向國內99家保險公司(需要完全滿足償二代11號指引要求)發出,共回收有效問卷76份。該76家公司2015年保費總收入共計19100億元,占中國保險市場超過80%的份額。
《報告》顯示,隨著保險公司按照償二代要求逐步建設風險管理體系,SARMRA行業的自評結果估計將達78分,較2015年71分有所提升。當然,基于2015年監管抽查復評的情況,估計2016年在監管復評之后,這一評估得分將會下調5分左右。
“大部分情況下,我們沒有發現公司規模與風險管理能力/水平存在顯著相關性。”周瑾分析,“壽險公司償二代風險管理能力在大多數領域內優于產險公司,這得益于壽險公司在監管推動下的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工作起步更早。”
風控短板顯現
“‘目標與工具’對于各種規模類型的保險公司來說均為最薄弱環節。”周瑾告訴記者,“集中體現在風險偏好的模型和工具、風險限額和指標預警、風險管理數據與系統、風險分析與決策支持方法工具等。”
償付能力風險管理是保險公司的“免疫系統”和“反應系統”,是償付能力監管的基礎,也是償二代第二支柱定性監管要求的重要內容。SARMRA評估是通過與保險公司風險管理相關的九個維度來評估保險公司風險管理能力。
九個維度分別是:基礎與環境20%、目標與工具10%、保險風險管理能力10%、市場風險管理能力10%、信用風險管理能力10%、操作風險管理能力10%、戰略風險管理能力10%、聲譽風險管理能力10%以及流動性風險管理能力10%。
《報告》對比壽險公司和財產險公司發現:壽險公司更多選擇了流動性風險和投資風險作為其管理薄弱部分,而財險公司則更多選擇了操作風險。
不過,有業內人士指出:SARMRA評估屬于定性監管,雖然已經制作了非常細致的評估表格,在評估開始之前也對相關人員進行了培訓,但在評估的過程中,仍然難免受到評估人自身因素的影響,同一家公司,由不同的人進行評估,其結果很有可能是存在一定差別的。
普華永道則認為,現階段風險管理專業人才的缺乏是保險行業實施償二代和建立風險管理體系的重大制約因素,體現在風險管理專業人員的配備以及風險管理人員的經驗/資歷上,由于保險行業的高速發展以及風險管理專業人才的傳統儲備不足,預計該制約因素在一定時期內還將持續存在。
“就現階段而言,我們認為保險行業風險管理工作仍然還處在一個起步階段,保險公司和監管需要在不斷摸索中學習進步,也需要不斷調整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外部環境。類比中國銀行業在2004年至2014年期間建立巴塞爾資本協議風險管理體系的歷程(國內銀行最早于2004年開始學習和研究巴塞爾Ⅱ,到2014年才有首批6家銀行獲得監管認可的高級計量法。”普華永道認為,中國保險行業至少需要4至5年才能逐步建立完善科學有效的風險管理體系。
值得關注的一個現象是,相較2015年的試評估結果,2016年SARMRA評估得分普遍上揚的情況下,部分險企的得分還是出現了一定程度的下滑。這其中,就包括2016年被保監會點名批評的前海人壽、恒大人壽以及華夏人壽。而富德生命人壽甚至未出現在榜單中,2016年9月,保監會已派專職工作小組入駐該公司。
周瑾預計:“2017年,隨著保險公司按照償二代要求逐步完善風險管理體系,在監管規則不發生重大調整的情況下,各家保險公司的SARMRA評估得分將進一步提升。因為各家保險公司對風險管理的投入和關注越來越高。”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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