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能險難“萬能” 監管風暴下將何去何從?
摘要: 歲末年初,原本理應處在開門紅銷售旺季的萬能險產品卻意外遇冷。個別險企遭遇監管重罰暫停萬能險新業務并須整改,部分保險公司也下調了萬能險結算利率。 成也蕭何敗
歲末年初,原本理應處在開門紅銷售旺季的萬能險產品卻意外遇冷。個別險企遭遇監管重罰暫停萬能險新業務并須整改,部分保險公司也下調了萬能險結算利率。
成也蕭何敗也蕭何,用來形容萬能險似乎并不太貼切。但不可否認的是,正是萬能險這一新型險種的異軍突起,為險企頻繁舉牌提供了源源不斷的資金彈藥;但同時也因險企借萬能險“短債長投”,引發了流動性風險,以招致監管不斷升級。
分析指出,隨著監管升級,伴隨而來的將會是保險產品結構的轉型,未來萬能險或將被逐步定位于長期穩健的保本型理財產品,并告別以往的高收益。
萬能險銷售遇冷
眼下正處于保險開門紅旺季,但往日備受追捧的萬能險卻意外遇冷。記者了解到,目前多家保險公司已下調了萬能險結算利率,在售萬能險收益率普遍在4%左右,還有個別保險公司萬能險已經全部下架。統計顯示,去年部分壽險公司萬能賬戶結算利率曾高達5.5%—6%,最高達到6.23%。
除了低利率與資產荒等客觀因素外,這一現象顯然與近期監管層實施的一系列監管行動直接相關。本月初,對于險資頻頻搶籌二級市場,監管部門連出重拳對個別險企激進投資行為糾偏,包括暫停前海人壽萬能險業務和暫停恒大人壽委托股票投資業務,并派出兩個檢查組分別進駐前海人壽和恒大人壽,重點就保險產品業務合規性及資金運用合規性等開展現場檢查。
近年來,萬能險對于保險公司的貢獻與日俱增,不僅在保費端貢獻規模、搶占市場,還為險企在資本市場上頻頻舉牌提供了彈藥。但是,由于一些中小型保險公司不斷利用短期萬能險產品沖擊市場,嚴重的資產錯配給保險公司資金流動性帶來危機。
保監會的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前10個月,48家中資壽險公司中,17家萬能險保費收入突破百億元,其中三家更是沖破千億大關。而且主要是中小型壽險公司,銷售規模比較大,包括安邦、華夏、生命、前海、和諧健康等。這些壽險公司也借助“短、平、快”的高現價萬能險迅速做大市場規模。根據公開披露信息,安邦系、生命系、前海人壽等險資舉牌上市公司時,除了少量自有資金、傳統保險產品,所使用的資金幾乎都來自萬能險。
“萬能險是典型的短債長投,屬于期限錯配,按照2013年監管的要求,這類資金是要被清理的。”業內人士認為。為此,保監會還曾在今年9月份下發《中國保監會關于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限制中短存續期產品規模,降低萬能險預定利率與結算利率,并規定不符合要求的保險產品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
分析認為,受規模加強限制與結算利率下降的影響,中短存續期產品規模明年將顯著下降。根據前10個月保費數據顯示,在46家險企萬能險正增長的同時,也有18家險企萬能險保費出現負增長。從萬能險保費占規模保費的比例看,前10個月,有21家險企的萬能險占比超過50%,其中有5家超過90%。相比今年一季度,25家險企萬能險保費占比超過50%,9家險企占比超過90%,一些中小險企已在控制萬能險業務占比。
事實上,目前不少保險公司已經開始了保險產品的結構轉型。多家在粵保險機構人士均對記者表示,今年下半年開始已經按監管要求逐漸降低理財型保險產品占比,提高保障類產品,并且公司未來的銷售重點也在從銀保渠道重新回歸到代理人渠道。
關鍵在于完善監管體系
相比于國內,萬能險在成熟國家的發展路徑則大不相同。國內萬能險近兩年的高速增長主要由高現價產品驅動,實際久期以一年居多,負債端成本高達6%至9%。而成熟市場的萬能險收益率波動更大,存續期也相對比較長。
不僅如此,相比于目前國內存在較大爭議的“萬能險資金是否可以參與上市公司董事會投票和公司治理”,成熟市場也有一些限制手段。
中金公司研報顯示,比如:美國公司投票前會給萬能險持有人郵件確認,臺灣保險公司需確保投票代表了理財型保險保單持有人利益最大化;而韓國保險法最為嚴格,要求保險公司不得持有一家公司15%以上的有表決權股票。
對于國內萬能險一直以來的快速增長,不少業內人士持有謹慎態度。有觀點認為,一些激進的中小保險公司通過大量銷售高現價產品,并投資高比例于權益市場,推高了金融體系內部杠桿率。同時,也加大了現金流壓力,一旦萬能險的增速放緩或者退保大量出現,現金流壓力會陡增,并加劇行業惡性競爭。壽險行業各方參與者為了維持市場份額、保費增速,不得不也抬高負債端成本。另外,此時如果行業的償付能力和流動性出現問題,勢必會影響投資者對保險業的信心,給行業聲譽帶來不利影響。
不過,也有觀點認為,雖然當下監管升級應致力補足以往的制度短板,但不應否認萬能險的合理性,或誤傷居民合理的投資需求。有業內人士表示,目前險企舉牌行為基本合規,關鍵問題在于資金運用過于激進,存在較大風險,暴露了現行制度的不健全;為了不傷及合理投資,監管升級應聚焦入市險資的資金來源,以制度手段、從源頭上約束險資不合理的入市行為。
比如在資金來源方面,可以針對“萬能險”這一特定險種的使用確立規范。同時,也有專家指出,在監管中要堅決強化與杜絕的,應該是個別社會資本進入保險行業并不是真正為了做保險,而是為了搭建融資平臺,甚至將保險公司當做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提款機,這嚴重偏離了人身險業的自身發展規律。
在上周保監會召開的專題會議上,針對萬能險,保監會主席項俊波特別提出,要進一步改造萬能險業務規則,研究制定萬能險的經營門檻、業務資格、產品期限最低標準等一系列剛性約束;并強化比例控制,實施更加嚴格的總量控制,研究制定更高的資本約束,并在必要時繼續降低審批利率的上限。對此,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也建議,未來必須加強混業監管,萬能險涉及保險、證券等多領域,監管機制應更加協調、聯動。
■名詞解釋
萬能險
簡單來說就是傳統險和投連險的結合。萬能險賬戶中現金價值隨投資收益而增加,同時也給予投資人約等同于現金價值的身故保障。中國的萬能險一般隱含2~2.5%的保障收益率,實際結算利率則是保證收益加上超額收益剔除賬戶管理費。保險公司通常會設置特別準備金來平滑每年的實際結算利率。
南方日報記者 郭家軒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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