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偵破“特大販嬰案” 有人專門生小孩來賣
摘要: 日前,公安部組織指揮福建、江西、廣東、云南等7省區警方,開展集中收網行動,偵破一起特大販賣嬰兒專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57名,解救被拐賣兒童36名。2016年5月,群眾舉報
日前,公安部組織指揮福建、江西、廣東、云南等7省區警方,開展集中收網行動,偵破一起特大販賣嬰兒專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57名,解救被拐賣兒童36名。
2016年5月,群眾舉報江西贛州譚某明等人涉嫌拐賣兒童,案情上報后,公安部將此案列為全國“打拐”專項行動掛牌督辦。
經查,2014年以來,云南文山籍犯罪嫌疑人熊某成、侯某標等人,通過江西贛州人張某生、譚某明等人聯系、中轉,販賣數十名嬰兒非法牟取利益。
對于孩子的來源,幾名買孩子的犯罪嫌疑人交代,賣方大都說是孩子的親生父母,因為養不起,所以送人,有的還簽有送子協議。有的則說是非婚生的,不好養只能送人。
贛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支隊長謝江指出:“專門生小孩來賣的這種情況也存在。”
警方介紹,即使是親生父母,將生育作為非法獲利手段,生育后即出賣子女的,一樣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一樣要受到刑法的追究。
依照我國刑法規定:拐賣兒童的,可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拐賣嬰兒3人以上,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造成兒童死亡等嚴重后果的,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
(據新華社)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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