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長擔任審判員“老賴”被依法懲處
摘要:法院院長擔任審判員“老賴”被依法懲處 □晚報記者 周心放 通訊員 王平福 本報訊 2016年12月10日,泌陽縣人民法院農民工維權新型合
法院院長擔任審判員“老賴”被依法懲處
□晚報記者 周心放 通訊員 王平福
本報訊
在泌陽縣人勞局對該廠下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和《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決定書》后,該石材廠法定代表人余某、實際負責人李某、彭某仍然拒絕支付工人工資。
泌陽縣公安局對以上三人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立案偵查后,被告人李某于
泌陽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余某作為石材廠的法定代表人,由李某、彭某2名被告人負責生產事務和對外聯絡協調事務期間,拖欠多名工人勞動報酬共計510113元。泌陽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其下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和《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決定書》后,3名被告人仍然拒絕支付工人們的勞動報酬,其行為已經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3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余某作為該廠法定代表人,李某、彭某作為該廠實際負責人,在本案中不宜區分主犯與從犯,應根據各自作用,在量刑時予以綜合考慮。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3名被告人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并且積極籌措資金,已經全部支付了拖欠工資510113元,得到了工人的諒解,依法可以減輕或從輕處罰。所以,泌陽縣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