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什么
摘要:在美國洛杉磯,有一個醉漢躺在街頭,警察把他扶起來,一看是當地的一個富翁。當警察說送他回家時,富翁說:“家?我沒有家。”警察指著遠處的別墅說:“那是
在美國洛杉磯,有一個醉漢躺在街頭,警察把他扶起來,一看是當地的一個富翁。當警察說送他回家時,富翁說:“家?我沒有家。”警察指著遠處的別墅說:“那是什么?”“那是我的房子”。富翁說。
在我們這個世界,許多人都認為,家是一間房子或一個庭院。然而,當你或你的親人一旦從那里搬走,一旦那里失去了溫馨和親情,你還認為那兒是家嗎?對名人來說,那兒是故居;對一般的百姓來講,只能說曾在那兒住過,那兒已不再是家了。
家是什么?1983年,發生在盧旺達的一個真實的故事,也許能給家做一個貼切的注解。
盧旺達內戰期間,有一個叫熱拉爾的人,37歲,他的一家有40口人,父親、兄弟、姐妹、妻兒幾乎全部離散喪生。最后,絕望的熱拉爾打聽到5歲的小女兒還活著,輾轉數地,冒著生命危險找到了自己的親生骨肉后,他悲喜交集,將女兒緊緊摟在懷里,第一句話就是:“我又有家了。”
在這個世界上,家是一個充滿親情的地方,它有時在竹籬茅舍,有時在高屋華堂,有時也在無家可歸的人群中,沒有親情的人和被愛遺忘的人,才是真正沒有家的人。
道理:家是親人和親情,不是你居住的大房子。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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