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公告
摘要: 關于依法收回張志偉、朱桂榮、魏國強、駐馬店市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管理所等202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關于依法收回張志偉、朱桂榮、魏國強、駐馬店市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管理所等202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于依法收回張志偉、朱桂榮、魏國強、駐馬店市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管理所等202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決定》(駐政[2016]98號),市政府依法收回張志偉、朱桂榮、魏國強、駐馬店市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管理所等202宗位于紗北路中段北側,規劃支路、金山路、紗北路、十三香路一巷的圍合區域內共計31398.24平方米(折合47.1畝)國有土地使用權。
根據國家及國土資源部有關法律法規,張志偉、朱桂榮、魏國強、駐馬店市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管理所等202宗土地使用權人如果對市政府收回上述宗地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存在異議,請于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持有效證件到我局提出書面申請并陳述理由,逾期無異議則視為同意,我局將按有關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
聯系科室:市國土資源局城區分局
聯系電話:2197118
特此公告
駐馬店市國土資源局
2016年11月21日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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