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門發文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
摘要: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日前教育部聯合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部門印發了《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意見》強調,必須加強教育預防、依法懲戒和綜合治理,切實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發生。對構成違法犯罪的學生,必要時可由政府收容教養,或者給予相應的行政、刑事處罰,特別是對犯罪性質和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必須堅決依法懲處。
九部門“豪華陣容”發文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
人民網北京11月11日電(孫競)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日前教育部聯合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部門印發了《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意見》強調,必須加強教育預防、依法懲戒和綜合治理,切實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發生。對構成違法犯罪的學生,必要時可由政府收容教養,或者給予相應的行政、刑事處罰,特別是對犯罪性質和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必須堅決依法懲處。
《意見》指出,由于在落實主體責任、健全制度措施、實施教育懲戒、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少數地方學生之間欺凌和暴力問題仍時有發生,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意見》強調,要積極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切實加強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開展“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讓學生知曉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為底線,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積極心理品質,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認真開展預防欺凌和暴力專題教育,提高學生對欺凌和暴力行為嚴重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嚴格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建立早期預警、事中處理及事后干預等機制。強化學校周邊綜合治理,對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一票否決權制等方式進行綜治領導責任督導和追究。
《意見》強調,要依法依規處置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保護遭受欺凌和暴力學生身心安全,強化教育懲戒威懾作用,并實施科學有效的追蹤輔導。各地要建立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時報告制度,并嚴格保護學生隱私。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學生必須依法依規采取適當的矯治措施予以教育懲戒。對屢教不改、多次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應登記在案并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必要時轉入專門學校就讀。對構成違法犯罪的學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置,區別不同情況,責令家長或者監護人嚴加管教,必要時可由政府收容教養,或者給予相應的行政、刑事處罰,特別是對犯罪性質和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必須堅決依法懲處。對校外成年人教唆、脅迫、誘騙、利用在校中小學生違法犯罪行為,必須依法從重懲處,有效遏制學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發生。
《意見》強調,切實形成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要加強部門統籌協調,各地應成立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領導小組,形成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工作合力。要依法落實家長監護責任,避免家長對孩子放任不管、缺教少護、教而不當。要加強平安文明校園建設,提高學校治理水平,推進依法依規治校。全社會要共同保護未成年學生健康成長,避免學生欺凌和暴力通過網絡新媒體擴散演變為網絡欺凌。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人民網-教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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