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打擊利用無線電作弊
摘要:利用無線電作弊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都有明確規定:對抓獲的作弊當事人依法予
利用無線電作弊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都有明確規定:對抓獲的作弊當事人依法予以處罰;對查獲的作弊設備和工具依法予以收繳;對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除了對作弊當事人進行無線電法律法規方面的責罰外,追究其刑事責任時,主要依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條規定: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自上世紀九十年代出現利用無線電設備考試作弊的現象以來,無線電管理機構在相關考務部門的統一組織協調下,充分發揮無線電監管技術優勢,通過健全機制、加強宣傳、采取多種技術手段等方式積極協助考務部門對利用無線電設備考試作弊作為進行嚴密防范和打擊,工作卓有成效。
責任編輯:ldm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