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為農民工討薪
摘要:法官為農民工討薪 □晚報記者 許 靜 通訊員 魏東雨 本報訊 2016年10月22日,確山法院執行法官在局長楊樂的帶領下,經過不懈努力,順利和解執行一起涉及拖欠16位農
法官為農民工討薪
□晚報記者 許 靜 通訊員 魏東雨
本報訊
2014年5月,被告牛某某承包確山縣竹溝街居民拆舊建新住宅樓建筑施工工程,原告孫某某等16人經介紹為被告建筑工程施工提供勞務。工程竣工后,被告經多次催要但未給原告兌現工資。原告遂向確山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確山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后,被告仍拒絕履行法定義務,原告遂向確山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青年法官李磊庭長等高度重視案件的推進過程,經“四查”,被執行人牛某某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為了避免矛盾激化,他們利用周末促成被執行人牛某某與兩位農民工代表孫某某、李某某展開和解談判。其間,楊樂局長帶領執行干警不斷做雙方的工作,經過一上午和中午的調解,最終雙方于下午3時達成和解意見:被執行人牛某某當場向16位農民工履行30%的工資欠款,剩余70%工資欠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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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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