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大病保險應回歸“保大病”定位
摘要: 10月19日,國新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創新發展有關情況。保監會副主席黃洪表示,大病保險已基本實現全覆蓋并保持平穩有序運行,但也面臨定位需要回歸的
10月19日,國新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創新發展有關情況。保監會副主席黃洪表示,大病保險已基本實現全覆蓋并保持平穩有序運行,但也面臨定位需要回歸的問題,建議在國家層面制定大病保險的病種目錄。
發布會上公布的數據顯示,近年來,保監會協調政府部門,推動大病保險全面實施,目前已基本實現全覆蓋并保持平穩有序運行。截至9月底,保險業在全國31個省(區、市)承辦大病保險業務,覆蓋9.2億人,占大病保險總覆蓋人口的87.6%。
黃洪介紹,今年1月至9月,大病保險患者實際報銷比例在基本醫保的基礎上提升了13.85%,個案最高賠付達111.6萬元。同時,在開展大病保險的同時,保險公司加強對醫療服務行為的管控,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醫療費用快速上漲的趨勢。此外,改善群眾大病就醫體驗,助力醫保制度整合完善。在大病保險的成功示范下,各地陸續出現了“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社會救助”等做法,青海、安徽等省試點將基本醫保交由保險公司經辦。
不過,在保持大病保險制度健康持續運行方面,黃洪認為,還面臨著一些問題和困難,其中之一是大病保險的定位問題。“現在多數地方都是對住院產生的醫療費用進行報銷,把它等同于大病報銷。這其實是一種普惠型的設計,會推高醫療費用,對高額醫療費用形成負面的激勵。”
黃洪表示,“小病大養”、“掛床”等現象占用了大量的醫療資源,而且還產生了比較高的醫療費用。“這個問題怎么來解決?我個人認為,應該還是要回歸到大病保險的定位上來。”黃洪說,可以在國家層面制定大病保險的病種目錄。在國家大病保險病種目錄的前提下,各省市自治區可以在這個目錄的基礎上增加或者減少,確保參保人的大病能夠得到有效的治療。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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