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資金不得投資保險公司 保監會將出臺辦法
摘要:哪些資金不得投資保險公司 保監會將出臺股權管理辦法 ◎每經記者 袁園 10月11日,保監會網站發布第十屆保險公司董事會秘書聯席會議暨保險行業協會公司治理專業委員會
哪些資金不得投資保險公司 保監會將出臺股權管理辦法
◎每經記者 袁園
10月11日,保監會網站發布第十屆保險公司董事會秘書聯席會議暨保險行業協會公司治理專業委員會2016年年會消息并對會議內容進行披露,會議提到要保持對保險公司的治理監管的持續性,并稱會繼續完善規則體系建設,規范和改進監管方式,增強保險公司治理有效性。
其中,會議還特別提到,保監會將盡快出臺《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從源頭對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明確要求。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業內了解到,《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已經在業內征求了兩次意見,內容主要從股東的投資資質、投資性質、資金來源等方面進行規范,并對不同投資性質的股東持股期限作出要求。
●保監會:相關文件將盡快出臺
近年來,隨著萬能險費率放開、保費規模化發展、保險投資主體的多元化,以及低利率化時代的到來,保險公司的業務結構和發展戰略逐漸出現變化,股東對入股保險公司的動機也有多不同。
以理財險為例,費率放開后,理財險的發展好像坐上了火箭,一路狂奔。而問題也隨之而來,險企的負債和資金配置壓力越來越大。即便是實施了中短期續存人身險產品新規,一些險企的理財險占比依然很高。
此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業內人士處獲取的數據顯示,壽險原保險保費的規模占比確實在下降,部分險企的結構甚至達到了扭曲的程度。占比最低的安邦養老壽險原保險保費占比連總保費的1%都不到,緊跟其后的是中融人壽、昆侖健康、弘康人壽等,占比都非常低。
理財險的膨脹給險企投資端也帶來了改變,部分險企開始了激進的投資方式:二級市場舉牌、海外并購等,這些行為給行業帶來巨大的風險,違背了保險業發展的初衷。同時,這也引起了監管部門的注意,加強股權監管、規范股東行為逐漸成為監管重點。
保監會主席項俊波曾不止一次公開喊話,要求保險回歸保障功能,強調“保險姓保”的本質問題。在10月11日的《人民日報》上,項俊波撰文再次強調這一點。“清理保險機構股權結構,厘清關聯企業關系,不留空白和盲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對保險機構股權變動、重大投資和關聯交易等信息披露做出強制性規定,充分發揮公眾監督和市場機制約束作用。要讓那些真正想做保險的人來做保險,決不能讓公司成為大股東的融資平臺和提款機,特別是要在產融結合中筑牢風險隔離墻。”
也是在這種監管思路下,監管部門啟動了《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得的文件中明確寫到,“為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對保險公司股權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加強股權監管、規范股東行為,對股權管理實踐中面臨的新問題加以明確,強化對相關風險隱患的查處手段和問責力度,我部門(保監會)對原有《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
在保監會網站發布第十屆保險公司董事會秘書聯席會議暨保險行業協會公司治理專業委員會2016年年會上,保監會副主席梁濤表示,將盡快出臺《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從源頭對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明確要求。
據相關媒體報道,梁濤還在會議上指出,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到位、監管手段不匹配等監管體系建設方面的問題,是公司治理監管的作用發揮不夠充分的重要原因,是下一步工作的重點和著力點。
●業內:已下發兩次征求意見稿
記者從業內人士處獲悉,關于《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的修訂已在業內下發了兩次征求意見稿,但最終的文件細節仍未敲定。從記者獲悉的8月29日下發到保險機構的《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來看,股東的投資資質、投資性質、資金來源等方面成為修訂的主要內容。
《征求意見稿》根據持股比例、資質條件和對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的影響,將保險公司股東分為財務類、戰略類和控制類。其中,財務類股東是指持有保險公司股權不足百分之十,對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無重大影響的股東;戰略類股東是指持有保險公司股權百分之十以上但不足三分之一的股東;或者持有的股權雖不足百分之十,但足以對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產生較大影響的股東;控制類股東是指持有保險公司股權三分之一以上,對保險公司經營管理有控制性影響的股東。
對于擬申請成為上述三類股東的投資人,《征求意見稿》明確列出了不同條件。財務類股東需要滿足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盈利,最近三年內無偷漏稅記錄、無重大失信行為記錄、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戰略類股東,除符合以上條件外,還需要滿足在本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凈資產不得低于2億元,且留存收益為正,包括本項投資在內的長期股權投資余額不超過凈資產等條件;控制類股東,除必須滿足財務類、戰略類股東應具備的條件外,還要符合最近一年年末總資產不低于100億元、凈資產不低于總資產的30%、資產負債率和財務杠桿率不得顯著高于行業平均水平等條件。
值得一提的是,除經保監會批準參與保險公司風險處置等特殊情形外,同一投資人只能成為一家經營同類業務的保險公司控制類股東;投資人不得成為兩家以上保險公司的戰略類股東,但成為保險公司財務類股東的家數不受限制。
但是,成為控制類股東后,自保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所持有的股權,戰略類股東兩年內不得轉讓所持有的股權財務類股東一年內不得轉讓所持有的股權。同時,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不足時,戰略類和控股類股東應該進行增資,或支持保險公司采取合理方案引入新投資人增資,改善償付能力。
此外,《征求意見稿》明確,投資人取得保險公司股權的資金不得來自以下幾種方式:以保險公司投資為條件獲取的資金;以保險公司存款或其它資產為質押獲取的資金;以保險公司股權為質押獲取的資金;基于保險公司的財務影響力,或者與保險公司有不正當關聯關系取得的資金取得保險公司股權。而以信托資金或受托管理資金投資保險公司的,只能成為保險公司的財務類股東,并逐級披露信托計劃或受托管理資金的持有人。
不過,上述文件也只是征求意見稿,不是最終的定案。“這是此前的征求意見稿,后續具體的修改不清楚。”某險企內部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但相關內容可能改動不會很大。
另一位險企內部人士在跟記者交流時表示,保險公司始終要“姓保”,管理風險是保險公司的主業,這也是監管一直強調的,所以監管相關的工作都會圍繞這個展開。如果把保險公司當做上市公司或者股東的“提款機”,并抱著這個動機來設立保險公司,今后可能要失望了。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中國經濟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