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戶隨意排污 破壞環境被拘留
摘要:□ 胡旭渝西平縣一養殖戶隨意排放污水,被當地警方依法拘留。8月30日,西平縣環保局向當地公安機關移送案件稱,2015年7月,縣環保局工作人員在檢查中發現重渠鄉前寨村的耿某
□ 胡旭渝
西平縣一養殖戶隨意排放污水,被當地警方依法拘留。
8月30日,西平縣環保局向當地公安機關移送案件稱,2015年7月,縣環保局工作人員在檢查中發現重渠鄉前寨村的耿某在村莊附近經營一家養殖場,污水未經任何處理就直接排放到附近的池塘里。縣環保局執法人員多次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但耿某一直不加以整改。接到案件后,西平縣公安局治安大隊立即開展了調查處理工作。
經調查,耿某的養殖場建于2008年,占地4畝,共有6棟豬舍,養有200多頭豬。耿某在養殖過程中產生的豬糞、清洗豬舍的廢水未經任何處理便直接排放到養殖場旁邊的池塘里,導致池塘里布滿蟲蠅,臭氣熏天。
耿某已構成違法排放污染物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之規定,西平縣公安局依法對耿某做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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