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電信詐騙還要靠健全和嚴厲的法律制度
摘要:根治電信詐騙除實名制之外還要靠健全和嚴厲的法律制度 近日由于女學生遭受電話詐騙一案,電信實名制又成為熱門話題。按照工信部要求,在2016年年內,實名率要在95%以上。到
根治電信詐騙除實名制之外
還要靠健全和嚴厲的法律制度
近日由于女學生遭受電話詐騙一案,電信實名制又成為熱門話題。
按照工信部要求,在2016年年內,實名率要在95%以上。到
但值得思考的是,面對電信詐騙,實名制就能一勞永逸徹底解決嗎?挖掉電信詐騙,更需要的是公眾提高防范意識、政府加強立法懲處,如果把電信詐騙全部歸咎于運營商,是否太過絕對?
實名制能挖掉詐騙毒瘤?答案是否定的
隨著主管部門加大電信實名制推進力度,全國各地運營商已經加快步伐。眾所周知,當前用戶要想買電話卡,就得用身份證實名驗證。
目前,難點在于存量的未實名認證用戶,就得需要用戶自主申報。在這種情況下,各大運營商已經先后公告,在要求的時間內未進行實名制的將停止服務。早在去年9月,廣東就已開始執行“停機令”,今年8月初,天津、貴州、吉林等地也開始停止未實名登記號碼的通信服務。
但這個過程需要時間。根據廣東電信的統計數據,截至目前,廣東電信用戶實名登記率達到96.24%,已關停50多萬未實名用戶。對于何時能消除未實名的電話“黑卡”,廣東電信相關負責人預計會在半年內實現。
對于移動電話用戶實名制,有觀點認為,手機號碼實名制是清掃詐騙行為的靈丹妙藥,所以運營商在應該不計成本徹底解決實名制問題。似乎只要電話實施實名制,就能一勞永逸挖掉電信詐騙這個毒瘤了。情況真是這樣嗎?
答案是否定的。
就以跨國電信詐騙為例,詐騙團伙可以通過改號軟件“借道”國內實名制電話進行詐騙。
廣東省公安廳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近年來,在廣東,跨國電信詐騙造成的財產損失已占所有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40%以上。其中,大部分是通過境外改號軟件打入,冒充境內公檢法等機關進行詐騙的。
廣東電信相關負責人解釋,按照目前的國際電話準入規范,境外電話經過改號軟件撥入境內,就算其改號后的號碼與境內的某一號碼一模一樣,只要符合號碼規范,就是規范的,國際端口局并不會對這類號碼進行攔截。
也就是說,即便是國內移動端全部實名制,也難堵所有的詐騙通道。所以,將電信詐騙橫行歸咎于運營商推行實名制不利,這一觀點以偏概全并不可取。
實名與隱私的平衡
業內觀察人士指出,目前在市場上存在著專門買賣身份證及與之配套手機卡信息的行為,一套信息售價數千元。而這些信息的出口之一就是電信詐騙分子,很多參與電信詐騙的手機號都是實名制,但這個實名信息未必就是實際使用人。
更是有媒體報道稱,預計有成千上萬的身份信息在“黑市”里流轉。所以,即便是實行了手機實名制,詐騙分子仍然可以通過買到手機號進行詐騙。
電信實施實名制的初衷是嚴打詐騙分子的,但在上述業內人士看來,有心詐騙的人除了可以買到有實名認證的卡外,更是可以通過用假證件弄到手機卡,實名制反而給普通大眾造成了安全隱患,因為我們的手機號、姓名和身份信息都有可能被詐騙分子獲取,更便于其精準詐騙。
所以,隨著近年來個人信息泄露事件帶給用戶困擾和擔憂,公眾對于實名制是否會引發隱私泄露產生憂慮。有聲音甚至質疑,這是否形成了對用戶隱私權的一種好意“妨礙”?
以與手機實名制相似的網絡實名制為例。2005年韓國將網絡實名制以立法形式付諸實施。但卻事與愿違,實名制打擊犯罪效果有限,個人隱私卻大規模泄露。隨后在2012年,韓國憲法裁判所8名法官一致作出判決,稱考慮到網民個人信息通過網絡泄露的危險性增加等種種情況,將廢除網絡實名制。
在我國推進電信實名制的過程中,應該重視的是,實名信息泄露可能性一直存在,要提前做到對于個人隱私信息的保護,而不能一味將注意力放在實名制能抵擋網絡詐騙這一角度上。
解藥并非是實名制,而是健全嚴厲的法律
有媒體調查顯示,世界各國電信詐騙層出不窮,但是都有共同的特點,就是受害人的條件似乎都差不多,年齡較大、教育程度較低、防范詐騙意識較弱。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其實早些年臺灣當地的電信詐騙行為泛濫,但經過幾年的發展,當地居民危機防范意識增強,使得詐騙團伙在當地沒有市場,所以,近年來,臺灣詐騙團伙頻頻在大陸實施詐騙,主要就是因為大陸人民防范意識較弱。所以,我國預防電信詐騙,應加大對“弱勢群體”的宣傳力度,深入農村等教育程度較低地區,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工作,幫助人們有效提高對于電信詐騙的防范意識。
除此之外,業內分析人士指出,防范電信詐騙,政府應加強立法,比如在對個人信息泄露等方面加大立法力度,對于涉及個人信息采集的醫療、電信、銀行等行業,制定完備的強制性行業規范。
以新加坡為例,其去年通過了個人信息保護法案,禁止向個人發送市場推廣類短信等垃圾信息,違法發送垃圾信息的機構或個人可能會被重罰100萬新元,約合514萬元人民幣,每條最高1萬新元,約合人民幣5萬多元。同時,新加坡政府將成立個人信息保護署,負責處理這一法案的相關事宜。
要根治電信詐騙,僅依靠運營商的力量遠遠不夠,要知道,對于詐騙分子來說,真的想要騙人錢財,“實名制”哪能斬斷貪婪的手?只有靠健全而嚴厲的法律。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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