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彩票公益金籌集分配情況:補充社保327億
摘要:8月30日,財政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16年第105號》,公布了2015年彩票公益金籌集分配情況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況。以下是公告全文:中華人民共和國
8月30日,財政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16年第105號》,公布了2015年彩票公益金籌集分配情況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況。以下是公告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16年第105號
2015年,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各級財政部門與民政、體育等部門密切配合,開拓進取,推動我國彩票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彩票公益金籌集分配使用工作進展順利。現將2015年彩票公益金籌集分配情況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況公告如下:
一、2015年全國彩票公益金籌集情況
2015年,全國發行銷售彩票36788427萬元。分機構看,福利彩票機構發行銷售彩票20151099萬元,體育彩票機構發行銷售彩票16637328萬元。分類型看,發行銷售樂透數字型彩票23580005萬元,競猜型彩票5892457萬元,視頻型彩票4247306萬元,即開型彩票3025201萬元,基諾型彩票43458萬元,占彩票銷售總量的比重分別為64.1%、16.0%、11.6%、8.2%和0.1%。詳見附件1。
根據現行彩票管理規定,彩票公益金來源于彩票發行銷售收入和逾期未兌獎的獎金。彩票發行銷售收入中,根據不同彩票品種,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5種類型:一是以雙色球、超級大樂透等為主的全國性樂透數字型彩票,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約為35%,彩票獎金和彩票發行費提取比例約為50%和15%;以快速開獎等為主的地方性樂透數字型彩票,大部分彩票游戲的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為28%,彩票獎金和彩票發行費提取比例為59%和13%。樂透數字型彩票籌集彩票公益金7323973萬元。二是以競彩為主的競猜型彩票,大部分彩票游戲的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為16%,彩票獎金和彩票發行費提取比例為73%和11%,競猜型彩票籌集彩票公益金970755萬元。三是以中福在線為主的視頻型彩票,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為20%,彩票獎金和彩票發行費提取比例為65%和15%,視頻型彩票籌集彩票公益金854991萬元。四是即開型彩票,大部分彩票游戲的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為20%,彩票獎金和彩票發行費提取比例為65%和15%,即開型彩票籌集彩票公益金622743萬元。五是以快樂8、開樂彩等為主的基諾型彩票,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為35%,彩票獎金和彩票發行費提取比例為50%和15%,基諾型彩票籌集彩票公益金15210萬元。2015年逾期未兌獎獎金166277萬元。綜上,2015年共籌集彩票公益金9953949萬元。詳見附件2。
二、2015年全國彩票公益金分配情況
根據國務院批準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彩票公益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間按50:50的比例分配,專項用于社會福利、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按政府性基金管理辦法納入預算,實行財政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結余結轉下年繼續使用。地方留成彩票公益金,由省級財政部門商民政、體育等有關部門研究確定分配原則。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在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民政部和體育總局之間分別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
2015年中央財政當年收繳入庫彩票公益金4905546萬元,加上2014年度結轉收入714478萬元,共5620024萬元。經全國人大審議批準,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彩票公益金支出5721893萬元。收支相抵,期末余額-101869萬元,主要是2015年全年彩票發行銷售量較2014年有所下降,實際籌集的彩票公益金收入比預算有所減少。按上述分配政策,分配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3273383萬元,用于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分配給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1903090萬元,用于國務院批準的社會公益事業項目,經由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部門或單位向財政部提出申請,財政部審核報國務院批準后組織實施;分配給民政部272730萬元,按照“扶老、助殘、救孤、濟困、賑災”的宗旨,安排用于資助為老年人、殘疾人、孤兒、有特殊困難等人群服務的社會福利設施建設等項目(見附件3);分配給國家體育總局272690萬元,支持群眾體育和競技體育發展項目(見附件4)。
三、2015年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況
2015年,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1903090萬元的具體支出安排如下:
(一)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事業335750萬元。該項目由中央文明辦、教育部等部門組織實施,主要用于校外教育活動保障、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能力提升和鄉村學校少年宮建設項目。詳見附件5。
(二)教育助學75000萬元。該項目由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組織實施,主要用于資助特困學生(滋蕙計劃),特困教師(勵耕計劃),以及救助教育發展中遇到的特殊困難或突發緊急事件(潤雨計劃)。詳見附件6。
(三)城鄉醫療救助160000萬元。該項目由民政部組織實施,主要用于資助城鄉困難居民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對醫療救助對象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給予資助。詳見附件7。
(四)農村養老服務100169萬元。該項目由民政部組織實施,主要用于支持建設農村幸福院(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和老年人活動中心等)。詳見附件8。
(五)精神病人福利機構建設154000萬元。該項目由民政部組織實施,主要用于支持新(遷)建、改擴建地級精神病人福利機構和配置設備。詳見附件9。
(六)扶貧事業90000萬元。該項目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主要用于貧困革命老區貧困村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詳見附件10。
(七)文化公益事業105000萬元。主要用于補助全國城市社區文化中心(文化活動室)設備購置和支持國家藝術基金。詳見附件11。
(八)殘疾人事業191282萬元。該項目由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組織實施,主要用于康復、殘疾人康復和托養機構康復訓練設備購置、助學、縣級殘聯流動服務車及車載設備項目、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詳見附件12。
(九)紅十字事業34965萬元。該項目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組織實施,主要用于人道救助救援,生命健康安全教育,貧困白血病、先心病兒童救助,失能老人養老服務,中國造血干細胞資料庫建設和人體器官捐獻。
(十)法律援助10000萬元。該項目由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組織實施,主要用于資助辦理農民工、殘疾人、老年人、婦女和未成年人等方面的法律援助工作。詳見附件13。
(十一)農村貧困母親兩癌救助10000萬元。該項目由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組織實施,主要用于救助患有乳腺癌和宮頸癌的農村貧困婦女。詳見附件14。
(十二)嬰幼兒營養補助5000萬元。該項目由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組織實施,主要用于向部分貧困地區6-36個月嬰幼兒免費發放愛心營養包和開展健康宣傳教育活動。詳見附件15。
(十三)出生缺陷干預救助9000萬元。該項目由中國出生缺陷干預救助基金會組織實施,主要用于支持出生缺陷防治宣傳和健康教育、出生缺陷篩查培訓干預示范基地建設、遺傳代謝病救助。
(十四)新疆社會福利設施建設8700萬元。該項目主要用于支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孤殘兒童、流浪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等社會福利設施建設與發展。
(十五)西藏社會公益事業建設70700萬元。該項目主要用于支持西藏自治區社會福利機構建設,發展高原特色體育事業和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等社會公益事業發展。
(十六)贛南等原中央蘇區社會公益事業建設21524萬元。該項目主要用于支持江西、福建和廣東原中央蘇區社會福利、殘疾人康復和全民健身等社會公益事業發展。
(十七)貴州省社會公益事業建設70000萬元。該項目主要用于支持貴州省社會福利、體育和殘疾人等社會公益事業發展。
(十八)寧夏社會公益事業建設60000萬元。該項目主要用于支持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福利服務體系、殘疾人救助體系和群眾體育基礎設施建設與發展。
(十九)山東沂蒙革命老區社會公益事業建設27000萬元。該項目主要用于支持山東沂蒙革命老區社會福利、體育、殘疾人、教育、文化等社會公益事業發展。
(二十)青海社會公益事業建設140000萬元。該項目主要用于支持青海省社會福利、體育和殘疾人等社會公益事業發展。
(二十一)甘肅社會公益事業建設80000萬元。該項目主要用于甘肅省社會福利和殘疾人等社會公益事業發展。
(二十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社會公益事業建設45000萬元。該項目主要用于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社會福利事業等社會公益事業發展。
(二十三)云南魯甸地震災后恢復重建100000萬元。
特此公告。
財政部
2016年8月30日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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