驛城區中心城區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摘要: 驛城區中心城區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治理車輛違法行使、亂停亂放等現象,優化道路交通秩序,為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營造一個整潔、暢通、安全、有序的道
驛城區中心城區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治理車輛違法行使、亂停亂放等現象,優化道路交通秩序,為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營造一個整潔、暢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決定在中心城區范圍內開展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攻堅行動,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驛城區中心城區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攻堅行動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組織部長任組長,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分管副區長任副組長,區委宣傳部、區文明辦、綜合執法局、交通運輸局、工商分局、教體局、團區委、各街道辦事處、轄區公安派出所主要負責同志任成員。
二、整治重點和工作目標
(一)整治重點
1、重點整治范圍:轄區內汝河大道以北、銅山大道以東、與開發區交界處以南、京港澳高速公路以西區域。
2、重點部位:火車站、汽車站、廣場、學校、醫院、商場、大型超市、小吃集中攤點等重點部位周邊道路及交通秩序混亂、易堵路段。
3、重點違法:亂停亂放,非機動車和行人闖紅燈、走機動車道,行人翻越護欄,違規銷售三輪車,非法營運,店外經營、占道經營和馬路市場等。
(二)工作目標
1、中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車輛停放整齊有序,臨時停車規范。
2、解決道路兩側流動商販和門店店外經營影響交通暢通問題。
3、通過對機動車和三輪車非法營運的打擊和治理,進一步規范營運市場秩序。
4、中心城區非機動車、行人守法率達到創建要求。
5、中心城區范圍內道路交通安全標志、標線準確醒目,交通信號燈配置科學合理,交通護欄、隔離墩整潔、完好、無破損。
三、職責分工
(一)區委宣傳部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戶外顯示屏,采取電視和戶外顯示屏流動字幕、展出圖板、發放資料、懸掛橫幅、曝光交通違法等形式,宣傳此次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的目的和意義,教育引導廣大市民養成文明出行的良好習慣。
(二)區綜合執法局
1、重點加大對次干道各種違章占道擺攤、占道經營、占道加工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
2、依法取締臨街店鋪出店經營、占道擺放商品等行為以及未經批準占道施工、占道設置或擺放錐形筒、石墩、指示牌、廣告牌等違法行為。
3、對次干道的早市、夜市、菜市、早餐車等,必須統一規劃管理、限定時段區域,做到劃線歸位進區,不得隨意擠占通道,疏堵結合,還路于民。
(三)區交通運輸局
負責組織專門力量規范發證三輪車、助力車的管理,加大對三輪車非法營運的打擊和治理力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罰,嚴查非法營運車輛,進一步規范營運市場秩序。
(四)區工商分局
負責嚴把三輪車銷售,凡是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予辦理三輪車銷售營業執照;對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異地經營的,堅決依法予以查處、取締;嚴格禁止在整治規范區域內銷售不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和不符合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的電(機)動三輪車(包括全封閉三輪、四輪車)。
(五)區教體局
負責學校文明交通進課堂,大力宣傳文明交通的重要性。
(六)團區委
負責組織志愿者做好交通文明示范崗,確保交通疏導工作順利進行。
(七)各街道辦事處
1、負責與轄區沿街(路)各門店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實行誰經營、誰負責,大力整治占用人行道、占壓盲道行為,確保各門店門前非機動車規范、有序。
2、協助區綜合執法局加強對道路占道經營、店外經營和馬路市場的治理,依法取締違法占道和店外經營現象,還路于民。
(八)各公安派出所
1、組織對轄區新修道路標志、標線、標牌、信號燈、電子警察、護欄等交通設施進行全面排查,查漏補缺。
2、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非機動車和行人闖紅燈、不走斑馬線、走機動車道,行人隨意翻越護欄,出租車滯留候客、隨意掉頭,黃標車、大貨車、渣土車、水泥罐車闖禁行等交通違法行為,緩解中心城區高峰時段交通擁堵。
3、不影響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在有條件的背街小巷、各單位門前、非機動車道、主次干道人行道上增設臨時停車泊位。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6年4月7日—4月15日)
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時間節點和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專項整治攻堅行動;充分發揮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輿論作用,大力開展宣傳工作,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大造輿論聲勢,提高全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贏得廣大市民對此次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6年4月16日—7月30日)
各責任單位對照工作目標和職責分工,對所管轄區域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集中人力、物力、財力集中整改。對占道經營、店外經營和馬路市場的管理、非法營運和違規銷售三輪車的行為,由區綜合執法局、區交通局、區工商分局、各街道辦事處、各轄區公安派出所進行聯合執法,大力整治中心城區交通秩序,為廣大市民創造一個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
(三)長效管理階段(2016年7月30日后)
由區創衛辦組織檢查驗收,并迎接市相關部門考評驗收。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各相關單位和各街道辦事處要及時總結和分析工作開展情況,查漏補缺,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并形成長效管理機制,確保交通環境安全、暢通、文明、有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開展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是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一項重要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和區直有關部門務必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快出形象、抓好整治”的要求,堅持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干部職工齊動員,切實加強對責任范圍內相關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人員、責任、措施及保障全面落實到位。按照方案要求,結合各自工作實際,明確具體目標任務,嚴格標準、嚴格要求,強化措施,確保按時完成。
(二)形成整治合力。此項整治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定期召開推進會、點評會、通報會。牽頭單位要積極主動,敢于擔當,充分履職盡責,創造性開展工作。配合單位要主動加強和牽頭單位之間的信息溝通,做到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齊心協力,共同推進。要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堅決杜絕推諉扯皮現象,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三)規范安全執法。執法處罰原則上先教育再處罰,綜合運用法律法規依據,嚴格規范執法。對違反多個部門管理和法律法規依據的,由相關部門協調決定處理結果。執法過程中要堅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嚴格按照規定流程執法執勤,注意執法查糾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聯合執法小分隊要加強自身安全防護,配齊執勤裝備,增強安全執法意識,避免出現意外事件。
(四)加強督導問責。區創衛指揮部辦公室將對整治情況采取不定期檢查督導。對進度緩慢、責任落實不到位的責任單位,督促其進行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據《驛城區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效能問責辦法》進行問責。
附件:驛城區中心城區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攻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驛城區中心城區交通秩序綜合整治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張二林 區委常委、區委組織部長
副組長:張劍飛 區委常委、區委政法委書記
李偉杰 區委常委、區委統戰部長
王學清 區政府副區長
成 員:陳 明 區教體局局長(副縣級)
孫 浩 區委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劉 東 區委宣傳部副部長、文明辦主任
李 健 區委政法委副書記
李艷華 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霍艷紅 區政府辦公室主任科員
陳寶光 區綜合執法局局長
趙新中 區交通運輸局局長
鐘付友 區工商分局局長
王建華 老街街道辦事處主任
劉俊峰 西園街道辦事處主任
馮華輝 新華街道辦事處主任
白雙喜 橡林街道辦事處主任
賽 睿 人民街道辦事處主任
朱 濤 雪松街道辦事處主任
尹華偉 南海街道辦事處主任
邢 軍 東風街道辦事處主任
劉 收 順河街道辦事處主任
劉 偉 香山街道辦事處主任
許志勇 西園派出所所長
吳應威 老街派出所所長
孔 杰 雪松派出所所長
姜 艦 東風派出所所長
韋書政 南海派出所所長
張 輝 胡廟派出所所長
張劍飛同志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張劍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李健、李艷華、霍艷紅、陳寶光、趙新中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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