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城區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通告
摘要: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于市中心城區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通告根據國務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市政府決定,自2016年8月20日起,駐馬店市中心城區(驛城區、城鄉一體化示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于市中心城區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通告
根據國務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市政府決定,自2016年8月20日起,駐馬店市中心城區(驛城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開發區、產業集聚區)開始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不動產登記工作由駐馬店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實施。駐馬店市不動產登記局、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具體辦理不動產登記工作。
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區域為:驛城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開發區、產業集聚區域范圍。
三、下列不動產權利,依照國務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法律規定的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不動產統一登記過渡期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登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在2016年8月20日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繼續有效。
駐馬店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地址:駐馬店市置地大道和駿馬路交叉口市鹽業局樓下。
咨詢電話:0396-2616988/2617988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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